因此,兰斯暗自计划着,在写词曲作者署名时,一定要在后头也添上詹姆斯的名字。
除此以外,还得说说这首歌的内容。
它是以一名暗恋者的口吻,规劝一名姑娘尽快和自己华而不实的男友分手,并极尽刻薄地去历数那个虚伪男人所做出的种种造作和无聊行为,什么穿萨维尔西服(仿版),拥有劳斯莱斯车(模型),喝拉菲红酒(葡萄汁)。所以,最后……和我走吧,姑娘!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男!人!
对了。
他俩在歌名方面还产生了一些争议。
詹姆斯坚持认为Meretricious不太接地气,既不在中学词汇表里,也不是A打头。
所以,他要求换成类似于‘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这样的简单名字,容易记不说,还非常点题,一目了然,又气势十足。
但兰斯不太想改。
他认为,什么‘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简直恶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纯粹是出于私心,因为一开始不认识这个单词的他,对这个单词最不熟,也最怀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表面意义确实如上所说,嚣张的暗恋者光明正大地劝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实际上,这绝对不仅仅是一首‘劝分歌’,它内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兰斯不确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着一样的烦恼,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归根到底,人没有喜欢孤单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实上,詹姆斯一点儿都没让他失望。
他听到歌词后的第一时间,就知道兰斯在搞什么鬼了。
瞧啊,记仇的音乐天才在发泄了。
那个要分手的男友,绝对是在象征着学校管理层中的那些顽固派。他在歌词中极尽刻薄,辛辣地讽刺嘲笑他们一天到晚装模做样,道貌岸然,假做绅士,实际灵魂乏味空洞,如同塑料制品一般廉价,别说恶魔了,猪都不吃。毫无生命力,本质自我阉割,不算是真男人。
当然,这仅仅是猜测。
具体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还需小心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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