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的态度自然真实,以至于那名记者开始怀疑自己消息来源的正确性,不得不重新换了一个问题。
草莓乐队的事情,就如同风过水无痕一般被大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之后,这份规模不大的小报还是刊登了这次采访,在豆腐块那么大一点儿版面中这么简单介绍着:[吉米莱蒙,行星乐队主唱,金发绿眼,皮肤雪白的英俊男孩,身型纤瘦单薄,嗓音却极具爆发力,高音低音驾驭自如,性子有点儿混不吝,但在舞台上,非常耀眼。]
当时的行星乐队还处在‘歌红人不红’的状态。哪怕大街上很多人都在传唱《烂草莓》,可依然没多少人认识他们。
所以,报纸就只大概写了写相对表现显眼的主唱,没提及其他人。
然而,几周后。
随着一场接一场的密集巡演,他们迅速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埃布尔安排的二十七场演出,场次多在伦敦各大高校的周边,这个受众群体选得太妙了。
那里是十几岁青少年们的天下。
他们衣食无忧,可却实实在在是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成年人……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通常只会要求他们按部就班地走在正确道路上,却从不想去知道他们生活中遭遇过什么挫折,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会有时间去关注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
面对那些由成长带来的敏感和不安,无处倾诉的青春期忧愁、苦闷和烦恼……
大人们只会说:“等你长大就好了。”
可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现在,行星乐队帮他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情绪发泄场所。
每当夜晚降临,金发主唱就能从天而降,为他们点燃一场燎原大火,烧光现实中所有的愤懑和无助,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比起录音室,詹姆斯无疑更喜欢现场演出。
因为只有在现场,他才可以拿着麦克风想怎么疯就怎么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肆无忌惮地宣泄身体内部的所有情感。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