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还想在歌曲中再加入一种声音,使得整首歌的基调变得轻快。
这个声音,成了最麻烦的事情。
他先后尝试了吉他、口琴、铃鼓、小提琴,甚至钢琴、竖笛、萨克斯等一堆的乐器,但都不符合整首歌的风格,也不是心里想要的那种感觉。
此时,二十七场巡演已经临近尾声,他们只剩两场没有完成。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再不搞定新歌,可能就没机会在巡演上表演它了。
在詹姆斯看来,这是无所谓的事情。
这次巡演不表演,还有下次机会。
但兰斯却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高兴。
他有时候像个孩子一样,得到了什么新玩具,就兴冲冲地想出去显摆和炫耀,假如他不能把玩具拿出去,不能立刻、马上收获别家小孩子们的羡慕目光,那他就会闷闷不乐,心情糟糕。
如果是别人闷闷不乐的话,大家其实是可以假装看不到的。
但兰斯在闷闷不乐的时候,却非常麻烦。
别误会,他不会乱发脾气,更不会随便迁怒谁。
他只是变得格外不能容忍错误,比如,大家排练的时候,总难免出点儿小错,鼓声敲错了一拍,贝斯声进得有点儿早了,或者詹姆斯唱错词了……
完啦!
黑发蓝眼的吉他手会立刻投以厌恶和愤怒的匕首般目光。
那目光……怎么说呢?
就像是看到一只苍蝇在自己面前叉开两条细腿开始拉屎。
没人受得了这种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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