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在无知无觉中幸运地避过了一场可能会被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的说教。
不过,尽管埃布尔听从他们的建议,没有做出任何炒作他们回国的举动。
可当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一走下飞机的时候,仍然被个别眼尖的歌迷给认了出来。
因为保密措施到位,多数人并不知道他们回国,加上这年代的通讯不发达,哪怕是认出来了,也来不及通知别人。
所以,最后追着他们跑的歌迷也不算多,大约就是二三十个人左右。
兰斯对这种场合一向极端缺乏安全感。
他戴上墨镜,看都不看地大步朝前走,直到成功走进保镖们的包围圈中,让自己处在了不会遭遇危险的位置中,才稍稍安心。对于歌迷们‘兰斯,兰斯,兰斯’的喊叫声,完全理都不理,态度显得极其高冷。可事实上,在他内心深处,只是觉得太热情的歌迷很吓人;
鲍德温和西奥的态度算是普普通通。
假如有歌迷冲上来,他俩也会签名,或者拍个照什么的,但并没有停下来一直配合歌迷的打算。
只有詹姆斯这边的画风完全不一样。
一开始也是很正常的签名活动,只不过可能比队友们态度显得热情一点儿,签得更多一点。
但后来,他十分好奇地指着身旁女歌迷穿的那件底色是白色,但表面却有着斑驳鲜艳颜色的外套,惊叹地问:“你这件外套哪买的,太他妈酷了吧!”
“喜欢吗?喜欢送你!”
那个女歌迷立刻豪爽地脱下外套,不容拒绝地塞到了他的怀里:“你在外头买不到,我自己扎染的。”
对方的动作太彪悍了,詹姆斯还没来得及反应,衣服就被硬塞进了怀里。
等听到那句话,他还被震住了:“什么?自己扎染,这么牛逼吗?”
那个绿眼睛睁得大大,嘴巴也张大,露出尖尖小虎牙,有点儿惊讶到近乎崇拜的表情,让周围的歌迷全都忍不住地哈哈笑起来。
好几个人立刻过来凑热闹:“吉米,吉米,你看我的外套怎么样?虽然不是自己扎染的,但你喜欢吗?喜欢也送你。”
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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