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夜爱上猫》 作者:夜先生
可实际上,不管大哥的女人,还是宁队长的案子,作案时间都不过20分钟左右,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既要完成强奸,又要产生这些伤痕,恐怕不但是老手所为,而且势必是因为遭到了非常顽强地抵抗,如果这种推论成立,将彻底否定宁队长提到的顺奸的想法。
不过,还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按照犯罪心理学来分析,一旦遭到反抗时,作案人往往会先采取暴力手段制服被害者,为什么只有抓痕,而没有任何殴打的痕迹呢?
思索了半天,那夫突然得出这样一个大胆的假设
作案人应该是一个有明显虐待倾向的惯犯,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做保证,他通常选择突袭受害人,死掐住受害人的脖子,令其窒息然后转移地点,但由于受害人的挣扎与呻吟制造了太多声响,作案人以为行迹暴露,想仓皇逃离,没想到却被受害人死死纠缠,在挣扎的同时抓伤了受害人。
这样既包含了受害者身上的所有要素,又囊括进了阿夜这样瘦弱男人的嫌疑,连袭击孕妇似乎也合情合理,还可以解释为什么警察没有从死亡的受害者身上提取到有效的证据比如精液的疑点。
可话又说回来,既然发生了争斗,而且是激烈地争斗,为什么没有作案人的血迹、头发等线索呢?为什么宁队长说他们发现的作案现场的痕迹不像争斗遗留的呢?有没有另外的可能?比如顺奸?又或者
从宁队长的那起案件来说,猫石公园的现场只是抛尸现场,而不是第一现场;大哥女人的案件是第一现场,但由于那孕妇体质较弱,没有多少反抗能力,所以,作案人始终没有留下痕迹,但如果真是这样,作案人为什么在短短时间内就丢弃大哥女人呢?因为对孕妇毫无兴趣?因为误以为那女人已经死了?还是被什么目击者意外撞破?
那夫苦想着,又点着一支烟。浓烈的烟雾从嘴里股股冒出,缠绕着升上房顶。
这时,宁队长又打来电话:你弄来的两个认领者跟我们找到的一个认领者都辨认过尸体,死者的身份确定,是个普通的女工,下夜班回家遇上这么一倒霉事儿,而且她还恰好有先天性心脏病。
哦。那夫停顿一下,把他刚刚想好的大胆假设完整说了出来。
呵呵,我也想这么简单啊,宁队长颇无奈地说,现场我们又查了一遍,仔仔细细地检查,至今没发现足够的作案人的痕迹,而且根据法医跟我们资料的综合分析,发生在猫石公园里的作案现场就是第一现场,基本排除了受害人被抛尸的可能。
猫石公园……听到就是第一现场这几个字眼,那夫有些失落地低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