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走,寝殿里就只剩下时乐跟薄闻时两人。
时乐为了给薄闻时显摆,还把他的阎王服给穿上了。
他的阎王服是判官命人新做的,罗澧的那身他穿不下,太大了。
红色的大袖衫,穿在时乐身上,威严没怎么能看出来。
倒是把他衬的有点妖,妖艳的妖。
薄闻时目光定定的看着他,不知怎的,见他这副模样,心里没来由的有种熟悉感。
好像自己曾经,见过他这样似的。
“很好看。”
在时乐期待的眼神下,薄闻时开口说了句好听的。
时乐穿着这身衣服,凑过去抱他。
“你要是跟我结婚的话,也可以穿这种衣服。”
他努力卖着安利:“不止可以穿好看的衣服,连地府都是你的!”
薄闻时想了下自己刚才看到的地府,老实说,对拥有地府并不是太期盼。
这座破破烂烂的地府,他不想要。
可地府里可爱又好看的小阎王爷,还挺有诱惑的。
他大手攥着小阎王爷肉嘟嘟的腰,垂眸,对着那张叭叭个不停的嘴,没有任何预告的吻了上去。
时乐:“……”
时乐猝不及防的被亲住,一双黑葡萄似的圆眼睛都骤然瞪大了。
“唔——”
他动了动,想喘口气。
薄闻时咬着他的唇,却不顾他的喘息,将这个吻又加深了几分。
大红的衣袍在床上散开,时乐眼里湿漉漉的。
他紧紧抱着薄闻时,不明白薄闻时怎么突然就想亲他了。
难道……
他晕乎乎的想,薄闻时是太喜欢他穿这种衣服了吗?
薄闻时的确喜欢。
他的唇,落在时乐的颈窝。
大红的衣服,雪白的肌肤,两种色纠缠在一起,惑的人根本移不开眼神。
“乐乐,你这里有颗痣。”薄闻时嗓音有些低哑。
在时乐的锁骨下方,有颗小红痣。
薄闻时一眼便被那颗小红痣给摄了心魂,他抬起修长好看的手指,碾着那颗红如胭脂的痣。
时乐从未见过这样失态的薄闻时。
他很懵。
“你,你怎么了……”时乐呆呆道。
薄闻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从时乐穿上这身衣服,还有露出这颗红痣,他心头的悸动就未停过。
不知过了多久。
薄闻时除了亲吻,并没有再近一步。
时乐感觉他奇奇怪怪的,也没有跟他干坏事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