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拉把椅子坐在绮芳对面,听得直点头,眼中含着丝欣赏,跟他想得一模一样,小芳就是聪明。
某人神神叨叨,长眼微眯的样子,看起来像个称职的阴谋家,顺着绮芳的思路说下去,“所以关门打狗,在什么时候打才是关键。你不跟我说过吗?犯罪行为人必须得有最后一击,哪怕不中那也算是未遂犯罪。要是他们半夜过来,我们见着人就揍,最后兴许还是我们犯的事更大。所以,我想了新计谋。”
“哦?”绮芳被吊起兴趣,“没听说什么计谋还要测量,测什么?”
“不是空城计,不是任何三十六计,我自己创的,假人计。”一脸傲娇求崇拜,阴谋家的形象瞬时垮掉。
绮芳:“……”瞧这名起的,一看就是你原创的。
挑起秀眉,确认:“这么说,你是准备做个假的我放在床上,让那个假的我像面人一样,等着佘庆丰往上插刀?”
小金点头,一脸兴味,“怎么样?是不是很灵?”
“那你假人里是不是又要灌满血,一刀扎下去,血喷得高高的。”
某只人形大狗嗯嗯嗯猛点头,“像喷泉一样地喷血。”
绮芳愁地不顾形象,一下子仰倒在床上。
一脉相承,金镰侃喜欢血腥,喜欢知音体狗血故事,现在更是无师自通玩起狗血电视剧的狗血桥段。
金镰侃,你怎么能这么地“优秀”?
小金赶紧按住她,“躺在那别动,卷尺放在哪?时间紧,不能耽误,我得赶紧做个差不多的你出来。”
“卷尺我书桌的抽屉里就有。”绮芳晃晃脑袋,她一定跟金镰侃待在一起太久,竟然还会觉得他这狗血主意不错。
一个给故事会写故事的,一个爱看故事会里的故事的,两个脑洞大的没边的人,也算一拍即合。
当天晚上余家角门通道的细沙没有留下印记,一家人并没有放松,又过了一天,一大早细心的余凌霄发现,细沙上留了清浅的脚印,看大小是个个子很高的男人。
他们猜中了。敌人会在最后一天动手。
小金下午拿了个小包裹,这人真有本事,不但认识做烟火,还认识做人形皮人的,用那种过河常用的羊皮筏子的材料做的,可以充气,灌血……
绮芳看到熟悉的猪尿泡瞪圆了眼,“你怎么还用这玩意?”
“好用就用了呗,这东西可以随意变换形状,还逼真……”颤巍巍被他机警地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