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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姐姐,我想吃红薯。白琳琅端着温润的微笑眸色柔和。

平清华随着爹四处流浪,找到合适的地方就留下来住两年,她遇到的同龄人,不是粗鲁的野丫头,就是刁蛮的丫头片子,像小四这样乖巧安静的小丫头,她还是头一次见,心里有点喜欢。

但是

她帮小四换的衣裳,也是她帮小四上的药,小四身上的伤是刀伤,剑伤一般的人身上,会有这样的伤吗?

平清华晃了晃头,既然爹能把人救回来,就应该没事吧?

平家的晚饭,出了煮红薯之外,就是红薯粟米粥。

连一点蔬菜都没有,咸菜也没有

白琳琅这几年的日子过的很好,但是她连红薯都吃不上的日子过的更久,所以就算是红薯,她也当美食一样,一点点,仔仔细细的吃的干干净净。

红薯粟米粥也是吃的干净,碗里一点残羹都没有,干净的都不用洗碗了。

平清华看着有些奇怪,看小四的样子不应该是出身贫苦的人家,就她身上穿的几件衣服,绣工和布料都是极好的,若不是都破了,拿出去卖,也能换点银子。

怎么她吃东西的样子,却像是地道的贫家姑娘?

她吃东西都做不到吃的这么干净,而且从小四的神色里,能看出她是很认真的在吃,或者不能用认真来形容,她像是用一种虔诚的态度在吃东西。

没有经过饥饿的人,是不会懂的一种态度。

这几日家里是艰难了一点,等过几日就好了,到时候给你吃烤鸡!平清华收回吃空的盘子和碗,给小四说道。

好。白琳琅眼睛亮了一亮。

平清华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发,手下有点粗糙的感觉,这是被火烧过的头发。

现在的白琳琅跟平清华一样,梳着两条辫子,只不过,平清华的辫子又黑又粗,拖到腰间。

而白琳琅的辫子只到胸口上,头顶上,还有些碎碎的毛毛的半卷的头发,看着有点软萌软萌的感觉。

直到几天之后,白琳琅才知道,虽然平父为了她看病吃药花光了家里的银子,但是平价连咸菜都没得吃,实在是跟她关系。

好吧!

也算是有关系!

看上去平家也只是普通的人家,但是平父从小不让平清华下地干活,他自己也不下地,所以他们家连个蔬菜都没的吃。

腌制咸菜,基本是每个乡下姑娘必备的手艺,但是平清华不会。

不但腌制咸菜不会,就是梳头也不会,所以长年甩着两个大辫子。

白琳琅起初还以为平清华这样是因为简单方便好看,实际上她有些事想的太理所当然了。

而且,平清华还不会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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