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住林和平一个,王氏忍不住,道:“说出去我都觉得丢人。我大嫂竟然还说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
“二婶,二婶,这不是丢不丢人的事。”林和平道,“这事违法。”
王氏大惊,“啥?”
“婚姻法。万一被人知道告上去,就算他俩有了孩子,也得分开。”林和平道,“近亲不能通婚。”
王氏张大嘴,“不不能?可是咱们村,就有,咋没事?”
“你说的应该是建国前结婚的人。像我爹娘那种建国前,也就是民国时期结婚的人,女的还得冠夫姓呢。”林和平道,“往回倒一千年,女人也不用冠夫姓,都是那群崇洋媚外的人搞出来的。自打国家成立,这些老的旧的不该存在的都陆续废除了。”
王氏道:“可是也不能立新规矩啊。”
“就是怕人不遵守才立法。”林和平道,“国家不许近亲结婚,是容易生出傻孩子。我知道一个人,表妹嫁给表哥,第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是个傻的。
“第二个孩子看起来很正常,六个脚趾头。好在两个孩子他们都养着。要是把傻的扔去孤儿院,又得国家养。扔到荒山野岭,一条人命就没了。”
王氏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忽然想起清河村那对近亲结婚的,流了三次产才生个健康的孩子,“昨天跟我大嫂说,回头问问你。得你同意才行。我大嫂希望我那侄女能进食品厂做事,听我那么说就回去了。我赶明儿怎么说?”
林和平道:“我大哥大嫂知道,回头去问问他们。他们不清楚,也知道哪儿能弄到书。”
王氏松了口气,“幸亏问你。咱们家这两年在这十里八村忒招眼。我敢说,和乐今天跟他表姐结婚,明天就得有人去县里告我们。”
“就算不告,万一生出个傻的,你们咋办?”林和平问。
王氏不敢想,俩健健康康的孩子养大,都快累死了。真生个那样的,她估计会抱着孩子一起跳河。
林和平还想说什么,听到办公室传来的钟声,“上班去吧。”
王氏并未因林和平的一番话而放心。
大多数乡里人只认自己的理,才不管国家法律许不许。
派出所敢管,他们就敢闹,反正派出所不敢把他们全抓进去。
傍晚下班,王氏到村里看到老村长在村口跟人聊天,心里有个主意。
晚上八点多,王氏出了村小,敲开老村长家的门。
老村长听王氏说近亲结婚是违法的,以为她胡扯。随后听她说林和平讲的,老村长还有点不信,近亲不能结婚,那《红楼梦》里的黛玉和宝钗咋都要嫁给宝玉呢。
听说曹雪芹家里还是当官的,不可能连这个都不懂啊。
恰好镇上通知老村长开会,次日到镇上,老村长就问主持会议的镇长。
镇长是民国时期出生的人,潜意识认为可以。
书记闻言就说:“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