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想到封易真的愿意背她,也不知道被心上人背在身后,是这样一种感觉——只是闻着他周身的冷香,都觉得灵魂要出窍。
夏天连风都是热的。
虽然凌霄不重,但是时间久了,她还是看到了封易额角的细汗。
凌霄抬手替他擦了擦,突然良心发现:“我这样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当时封易好像说了一个答案,只是很巧,有大车呼啸而过她没有听清。
凌霄没有勇气让封易再回答她一次,
那时封易不喜欢她,她担心如果再问一次,得到的答案是“你真的很麻烦”或者“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麻烦我”。
如果封易当时的答案就是“我喜欢被你麻烦”……
凌霄不敢再想下去,她低头,一滴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滑出了眼角。
这狗屁水晶灯,真的很刺眼。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真的不要养狗。
我家狗子,因为偷吃了一块番薯,今晚拉了四次shit,他原本只拉一次的。
每一次我都以为它已经解决完生理问题,结果刚回笼子就开始嚎……
我今天给它刷了四次笼子。
养狗真的太不容易了。
*
看到有小可爱担心我弃坑——
这本文我一定会好好更下去的。
第二十一章
回恕园的路上,凌霄一手托着腮,看着窗外飞快逝去的风景,一手搭在腿上,有节奏地敲击着。
“你今天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凌霄过了好一会才发现了事情的哗点。
封易救了她没错,可是今天封易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是和以前一样,知道她在那里,特地赶过去的吗?
又或者,他本来就是要参与酒局的?
“你还想得起来问这个?”
封易轻笑了一声:“我还没有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不明显吗?”
一个女明星,出现在全是投资人的酒局里,自然是为了资源。
封易的目光沉了沉:“以我对你的了解,我实在没想到你会去参加那样的局子。”
凌霄以前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曲意逢迎。
刚刚进入南大的时候,她兴致勃勃地参加过学生会。
那时的凌霄热情大方,在部门里人缘很好,工作能力也很被认可。
到了大三,凌霄一心准备留任,成为学生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