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风华是封易的个人产业之一,不过这事知道的人不多。
“不能。”
封易冷淡地看了他一眼,将“别打扰我挣钱”几个字表达得明明白白。
真冷酷。
周与淮不爽了,也不太想让别人爽。
“你猜猜我刚刚在楼下看到谁了?”他用手肘捅了捅封易,“你前未婚妻!和一个小鲜肉一块儿吃饭呢。”
封易眉头一蹙,握着茶杯的手顿了顿。
“那个叫程许的小鲜肉最近可火了,凌家那丫头离开你之后这日子仿佛更爽了——”说到这里,周与淮顿了顿,“当初她看着这么喜欢你,现在转头爱了别人,扎心不?”
程许?
封易眉头的褶更深了。
室内静了一瞬。
三秒钟后,封易沉默地放下茶杯,抬脚往外走。
走到门口了才回头看了一眼:“我出去透口气。”
周与淮看着封易的背影消失,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看了看宋斯年:“怎么回事?”
他不过开个玩笑,封易真觉得扎心了?
“没什么。”宋怀安喝了口茶,“风水轮流转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害,吃醋这种东西,有时候也不是太好发现的。
第十六章
只是单纯出来吃个饭而已,凌霄万万没想到她还能在山水风华遇见孟情。
孟情今天穿了一身红色的连衣裙,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看见凌霄的时候,还撩了撩她的渣女大波浪。
“哟,最近换了口味?”
孟情一手撑着桌子,一手拿着墨镜,先是打量了程许一番,然后发出了啧啧的感叹:“就这小嫩草,你也能吃下去,你不怕接吻的时候,他通过你眼角的细纹看到你苍老的灵魂?”
凌霄:“???”
谁她妈眼角有细纹,谁她妈有苍老的灵魂。
她凌霄天下第一美,别说泡个20岁的小弟弟,就算是男友还在幼儿园也正常好吧?
她强行压下怒意,扯出一个淡笑:“细纹或者苍老的灵魂,也就在接吻的时候看看,但是你那坨发光的眼屎,十米外都块亮瞎我的眼了。”
打嘴炮而已,谁怕谁啊。
发光眼屎?
孟情摸了摸眼角,“凌霄你是不是女人,这他妈是老子的高光。”
凌霄就等着她这句呢。
“哦,是高光啊——对不起,我还真没看出来。”
她浅笑着用手上的叉子扎住了孟情抵在桌子上的那只手:“这猪蹄子,看来需要回炉重造一下。”
孟情手上一疼,立刻收回了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