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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回今年已经十一岁了,虽然因为营养不良的缘故,个子里同龄人矮一些,看上去细细瘦瘦跟一根竹竿子似的,可比起宝宝这个三岁的小娃娃来说,他还是十分高大的。

宝宝冲着霍回招了招手,示意他蹲低一点,这样自己才好帮他上药啊。

自从和霍回熟悉了以后,红药水几乎就是宝宝身上除了糖果外必备的物品了。

“不疼。”

被很多人叫为狼崽子,眼神里就透着寡性的霍回在宝宝面前一下子褪去了很多棱角,他抿着嘴,蹲下身,任由宝宝的小手在自己身上寻找伤口。

他确实不觉得疼,只是这种程度的伤痛,从小到大他早就已经习惯了。

“不疼!”

怕宝宝不信,霍回又耐着性子,强调了一遍。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小不点,能有这么大的耐心。

从小到大,宝宝并不是唯一一个对他表现出善意的人,那些人同情他,在他饿的时候,愿意送他一个馒头,一个红薯,偶尔见到徐家人打的过火了,也会上前阻拦,可霍回就是知道,那只是同情,是出于怜悯的善意,而不是因为喜欢他这个人。

也是,他有什么地方值得喜欢呢。

他的生父只是下乡的知青,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来说,那个男人就是一个外人,他抛弃了村子里的姑娘,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个男人在帮亲不帮理的村里人眼里,就是一个负心寡情的人。

他的生母是一个柔弱没有主见的人,霍回从徐家人以及村里其他人的议论中,已经拼凑出了生母的大致模样性情。

那个女人这辈子只做过两个决定,一个是嫁给那个男人,一个是生下他,其余时候,她就像是一个只知道攀附别人生活的菟丝花,微薄的意志力在亲近之人的不断劝说下,几乎没有任何力量。

那些人说那个男人会抛弃她,她就柔弱地看着他们烧了那个男人的录取通知书,那些人说只要将那个男人关起来,早晚会打断他的硬骨,叫他不再贪图城市的繁华,她就顺从着那些人,每日做好饭食送到房间里,试图用自己的温柔软化他的戾气……

同样的,那个男人蛰伏下来,耐心演了三年的戏码,也能叫她丧失防备,最后给了他逃走的机会……

在那个男人消失后,她的神志被击溃,怀孕的后期都变得疯疯癫癫的,她被徐家人关在家里,偶尔不注意跑出去,看到一个人就抓住他们的衣领询问男人的去向,久而久之,附近的人都知道,徐家的女儿成了一个疯子。

作为疯子和负心汉的孩子,他生来就带了另人不喜的基因,很多人怜悯他,又觉得拥有这样父母的他将来很有可能也会成为一样的人,又怎么会真的喜欢他呢。

但眼前的小娃娃不一样,她也会因为他被徐家人打而心疼他,会怕他饿,偷偷摸摸塞一点吃的给他,可在她的眼神里,霍回看到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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