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之后,就听韩霁从旁说道:
“人证是张余和他母亲,张余是原告,证词不予录用,但他母亲当时就躺在隔壁屋中,她行动不便,本官之前已经派人前往取过证词,两位大人若有兴趣,可以来看看。”
“至于物证……倒是也有。”韩霁一声令下,叫人拿出一块玉佩,说道:
“此玉佩乃是褚三宝行暴之时遗落在张家之物,若他未曾去过张家,玉佩怎会遗落?拿过去给褚三宝看看是不是他的玉佩。”
玉佩被送到褚三宝面前,褚三宝有些疑惑,他的玉佩多的很,这样款式好像有过,关键玉佩后面确实有个‘宝’字,他喜欢在随身物件上刻字,可他什么时候丢在张家却不记得了。
难道真是那时候丢的?
这要怎么否认呢?
玉佩上有‘宝’字,肯定有人记得他戴过这玉佩,不能否认,那就只能——
纸上写下:
我没有强|暴杨氏,是张余把她卖给我一晚,这玉佩是我当时给张余的嫖资。
第118章
褚三宝写下的辩解之言被宣读出来,他洋洋得意,反正杨氏已经死了,没有苦主,是强|暴还是嫖,还不是随便他怎么说都成,张余都没有办法证明。
果然,张余狂怒不已:
“大人,他——”
张余后面的话被韩霁瞥过去的一个眼神拦住,韩霁说:
“原告不必担忧,府尹大人自会判出公道。”
张余想起开庭前韩霁嘱咐他的话,调整好情绪:“是。”
赵晟问褚三宝:“你所写辩词可是真的?若有丝毫隐瞒或虚言,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褚三宝连连点头,在纸上写下:
我所写证词全都是真的,不敢隐瞒胡言。
赵晟点点头,叫人将褚三宝的证词簿收上来让他看,看过之后,赵晟说道:
“案情审理到现在,本府已知该如何宣判。”
孙大人和李大人对望两眼,问:“大人,这,案子还没审完,您怎么就要宣判了?”
赵晟说:
“在本府看来,本案已经审完了。”
两位大人一头雾水,这就审完了?他们不是要帮张余翻案吗?这褚三宝刚否认了两句,他们就这样认同了?
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于是孙大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