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这个笔名,带着他的等身著作,这不光是余象天的恶俗笔名,还是他为之努力了数十年的心血结晶。
我飞飞燕垂下头,还是不改了。
诶,怎么就不改了?苏老三诧异。
宋坊主说得没错,这笔名更多地代表我自己的成绩,既然《连载小说月刊》把我的书放在第一个,我就要肩负起带销售的责任。飞飞燕毕竟是个成熟的作者,他听到宋凌霄的反问后,开始归复理性,我不改了。
你们都知道了吧。宋凌霄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余象天来和崔主事谈合作。
苏老三诶了一声。
飞飞燕愣了一下,接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脸色煞白。
宋凌霄瞥了他一眼,知道他多半掺和到这件事里过,至于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就不知道了,熟手作者就有这个毛病,混圈子太多,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给卖了。
不过,看飞飞燕那副对余象天恨之入骨的样子,不像是纯粹的间谍,很有可能他也是被余象天套路了。
你宋凌霄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只是拍了拍飞飞燕的手臂,从两人之间穿过去,向达摩院外面的街道中走去。
小老板,你要去哪儿?苏掌柜忙问。
找梁庆!宋凌霄举起《连载小说月刊》,在空中挥了挥,示意他们不用担心。
二更天,梆子响了几下,草草结束了打更的公务。
入冬之后的京州夜晚,实在是太冷,连打更的都不愿意把手拿出来,街边的流浪汉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了。
会友楼刚刚打烊,这里是西南市场的客商们最喜欢来喝酒谈生意的地方,一般都会开个通宵,但是最近寒潮降临,街上时常传来酒鬼冻死的传闻,兵马司为了保证京州百姓的生命安全,要求餐馆、酒馆一律在二更结束前关门。
大门内的灯光斜射在门前的砖石地面上,有人跌跌撞撞地跨过门槛,在同伴的搀扶下,歪歪扭扭地走向等候在街道上的马车。
都说了让我来喝了。梁庆瞅着醉红了脸的宋凌霄,语气间难得地露出些许心疼,你又不能喝,抢着往前面冲什么!
嗯宋凌霄倒是难得地安静,听话,不似一般醉酒的人会大声嚷嚷,这样一来,若是不仔细看,有可能都发现不了他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