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就像云澜那样吧。
你姐姐?弥雪洇好奇。
嘘。厌厌一拽弥雪洇,两人躲在门后的柴火堆后面,透过柴火缝隙,看见那个戴着枣红小帽的家丁匆匆走了出来,快步向小巷口走去。
走,我们跟着他,就可以找到那位大小姐的家在哪里了。厌厌立刻追上去。
弥雪洇忙跟上厌厌,两人向巷口跑去。
厌厌的行动速度非常快,身姿轻盈得就像一头小豹子,要想跟上她,必须专心致志。
弥雪洇跟着厌厌跑进洒满阳光的大街上,穿梭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中,他紧紧盯着厌厌忽左忽右的身影,丝毫不敢放松。
待厌厌放慢步伐,来到一处墙角,停了下来,扒着墙角往道路的另外一边看时,弥雪洇才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那你、你又怎么知道他就是来福?
厌厌甚至没有再进入寺庙里核对一下随喜簿,就十分笃定地说,这个人,就是来福!
因为他是女扮男装。厌厌头也不回地说道,大小姐的心腹,自然不会是男人。
弥雪洇倒吸一口凉气,他都没发现!
她进去了就是这里厌厌一边探着小脑袋观察那名扮作家丁来福的丫鬟,一边汇报实时进展,不会吧,竟然是这里,我前两天刚在鬼地方上过
你们两个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一个正直洪亮的声音响起。
上过学。厌厌回过头,看见那个高大挺拔的薛家公子哥正站在太阳地里,面露狐疑地看向这边。
弥雪洇也惊慌失措地抬起头,看见薛璞的一刻,他直想扒拉出一个地缝钻进去。
不会吧。厌厌面无表情地说,写小说的竟然是夫子。
厌厌已经看透了一切。
但是,在她身边,狭路相逢的弥雪洇和薛璞,却显然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并没有听到她的碎碎念。
那个世界的主题是狗血-耽美-架空历史。
薛璞看见那个纤细柔弱的身影,扒在自己家围墙外面偷窥的时候,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