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农家乐[古穿今] 作者:清尊
伊宸景拿着筷子,戳了戳小碟里的红烧野猪肉。天机不愧是万年老傀儡,胡诌得头头是道,把人绕进去后,完全被牵着鼻子走了。
孟和经他一说,醍醐灌顶,诧异地问:是不是因为大少爷的嗅觉异与常人,才会对食物特别敏感,从而产生厌食症?
大少爷的厌食症在三岁时出现征兆,从小到大辗转各个著名医院,每次检查结果都显示他的身体没有任何毛病,但他无法进食又是事实,医生只能将这定性为厌食症,然而经过长期治疗,效果并不明显,少爷一直依赖营养师调配的营养汤,持续到现在。
这营养汤的来历也有点神奇,是一位金姓高级营养师家的古老秘方,殷家重金聘请他后,与他签定了保密协议,绝对不能泄露配方。少爷喝了营养汤后,平安地活到了二十五岁,殷家为了感谢金姓营养师,给予他非常优厚的报酬。
这次大少爷被送到青岙山的别墅,殷家竟然不再供应营养汤,孟和急得嘴巴都快冒泡了,万万没想到,伊先生家的笨鸡蛋,给了他们一线希望。天机这套奇怪的理论,孟和不但不觉得荒谬,反而深信不疑。
只要大少爷能好起来,管他真真假假,他一律接受。
我不是大夫,无法给你明确的答案,殷先生能吃我种的菜,这是一个好现象。天机沉稳地道。
孟和认同地点头。你说得不错,就是这个理。
突然,他脑子一转,终于想起哪里不对劲了。
刚才我们讨论了蔬菜的差异,可是野猪呢?也是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所以区别于家猪吗?
天机眉峰一挑,笑道:你知道阿景为什么吃野猪?
伊宸景夹野猪肉的动作一顿,斜眼瞅天机。
呃,为什么?孟和愣怔。
打从我在山上园子里种了蔬菜,野猪经常成群地闯进来偷吃,次数多了,菜园子被糟蹋得不成样,阿景一怒之下逮了头野猪宰了吃。之后又陆续地宰了几头,野猪终于不敢再嚣张了。偶尔过来偷吃,我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天机从容不迫地解释,为什么人们对冬虫夏草、人参鹿茸这些补品那么推崇?正是因为吃了后大补元气,强身健体,精神焕发,所以才会情有独钟。动物和人一样,吃得好,就长得壮,营养价值不言而喻。
伊宸景把野猪肉放在碗里,肉汁沾着米饭,吃进嘴里,酸酸的,甜甜的。
天机经常下山卖笨鸡蛋,都从村民那里都学了些什么?怎么忽悠起人来,一套一套的,完全把人给绕进去了?不过,与其向他们这些不信神鬼的人解释什么是灵气,什么是修真,还不如直接用歪理强行解释来得简单。
果然,孟和看向天机的眼神充满了敬佩。
不是他没有分辨能力,而是两人一起在厨房里做饭时,天机炒菜用的调料都是最普通的油盐酱醋,并没用其它特殊的配料,再想到他只用半天的时间就把乱七八糟的庭院修整完毕,这样的本事令孟和佩服得五体投地,即使他对食材的解释有那么一点漏洞,也可以忽略不计。
看着桌上的六盘菜,孟和心中感慨,只觉得自己做的那三道菜怎么看怎么多余。既然大少爷只能吃天机种的蔬菜,那么
你们除了卖笨鸡蛋,还卖菜吗?他迫切地问。
殷深翊放下筷子,转头问伊宸景:价格不是问题。
天机端着杯子淡定地喝着,伊宸景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
山上种的蔬菜种类有限,不过足够每天的供应。伊宸景嘴角微微上翘,心情似乎很好。包月五千元,怎么样?
五千?
五千元买一个月的蔬菜,对普通人来说算贵了,但对出身富贵的殷深翊而言,完全在接受范围之内,甚至他觉得五千太便宜了。
六千。殷深翊主动加了价。
成交。伊宸景扫了眼他小碟子里的野猪肉,严肃地加了一句:没有野猪肉。
孟和一怔,殷深翊形状完美的眉毛颤了颤。
目前,除了野猪肉,他吃不下别的肉。一朝尝过肉的滋味,就欲罢不能了。
孟和,我记得办理许可证可以合法养殖野猪?
是的,只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证件,就能养殖野猪。孟和点头。
你们早上说吃野猪犯法。伊宸景皱眉。
孟和尴尬地笑笑。这个吃野生的野猪,确实犯法,但是通过合法手续养殖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伊宸景瞪着他,瞪得孟和冷汗直冒。好一会儿,伊宸景收回视线,对殷深翊说:野猪不像家猪,性子烈,难养。
殷深翊温和地回道:我可以投资,钱,不是问题。
伊宸景爽快地应下了:那□□的事,就交给孟先生了。
呃孟和欲言又止。
殷深翊笑道:孟和办事一向快。
他学着伊宸景的方法,把红烧野猪肉的汤汁浇在白米饭上,拌了拌,果然好吃。
行,这事我让巩坤去办,他效率更快。孟和迅速做出反应。
远在某市与建筑材料商打交道的巩坤打了个喷嚏。
菜要凉了。殷深翊夹了一片竹笋香菇。
吃饭,吃饭。孟和说着打了一勺白菜汤。大少爷不吃他做的菜,他只能自己吃了。
伊宸景的筷子伸到茄子上,孟和动作一顿。
那个这盘菜是我炒的
我知道。伊宸景把茄子夹到自己前面的小碟子里,淡然地道,我没有厌食症。
孟和内心一阵感动。伊先生真是个体贴的小天使!
殷深翊犹豫了下,伸筷子夹木耳,伊宸景却更快地阻止他。你别勉强。
看着自己的筷子被伊宸景的筷子夹住,殷深翊眼里闪过一丝错愕。
孟和哭笑不得:少爷,伊先生说得对,你吃不了就不要勉强。等明天买了新食材,我再做给你吃。
殷深翊慢吞吞地缩回筷子,夹了一口拌了肉汁的米饭,含着筷子,耳朵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幸亏藏在发丝下,不容易被人发现。
他微微侧目,瞟到伊宸景若无其事地吃饭夹菜,筷子频繁地和嘴唇接触,耳朵更红了。
天机安静地坐着,几次端起杯子,都会轻轻地啄一口,然而,一顿饭都吃完了,他杯中的水却一点都没有减少。
午饭过后,天机继续到庭院里干活,打算把游泳池和墙壁上的爬山虎清理了,伊宸景和殷深翊坐在沙发上,一个看书,一个看手机,孟和收拾碗筷,顺便擦洗厨房和餐厅。
殷深翊长到二十五岁,第一次吃到这样丰盛的午饭,肠胃也很给面子,没有闹脾气,令他前所未有的满足。
不知是不是错觉,吃饱后,他连说话都有力气了。
从书中抬起头,看向坐在对面单人沙发上的伊宸景,不知不觉地被他那张漂亮的脸蛋给吸引住了。
少年五官精致,轮廓分明,皮肤嫩白,眉目之间透着一股秀气,他性格坦率,行事耿直,像山间幽兰般未闻世事,又像初生牛犊无畏无惧。当他安静地坐在那里时,身上会散发出一种让人舒心的气息,莫名地让殷深翊感到亲切,忍不住多看他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