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林余余是下乡的知青,也就是说,在这里没有七七八八、乱七八糟的亲戚,县城里的人最怕什么?最怕家里农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了。
其次,林余余是高中生,自己学历够,而且她表弟也是高中生,所以两人在这方面额相配。
第三,林余余是县城里的人,她表弟也是,只是在背景上也是相当的。
第四,林余余是医生,这说
出去比工人还要有面子,而且,林余余还能搞到肉,可见她在大队里过的很好。再说了,她表弟家在县城,林余余在大队里当医生,来回也方便,买辆自行车就行。实在不方便,家里走走关系,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镇上卫生所,或者医院里。
林余余:“这个,我暂时没有谈对象的打算,我两年前刚下乡,大队里的人对我很好,所以我想留在大队当医护人员回报他们。”
李大妈:“这有什么?我儿媳妇的表弟也是本地人,家里有三兄弟,前头大哥已经结婚了,二哥在县政府工作,还没结婚,他是老三,也在机关单位工作,这条件响当当的。”
林余余:表姨我……”
李大妈:“侄女啊,你都18岁了,再不谈对象,就变成老姑娘了。”
林余余:“我……”她想着,如果直接拒绝说自己还不想结婚,肯定是不合适的。毕竟在后世,就算真的有不婚主义者,有丁克,可这些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如果子女不婚,别说不婚,就是晚婚了,他们也会拼命的催婚。
所以更何况是这个年代,在这个年代的人的眼中,不婚大概就是罪孽深重了,而晚婚就是嫁不出去了。
再说,李大妈这么热情,她还真的不知道找什么理由。难道找两年前的理由?说自己在发过誓,不回城就不结婚?
这事情都过去两年了,别说李大妈不会当真,就是范凹里的人,也没有把这件事当真。所以林余余拒绝的,人可以相看,但见了之后再拒绝,就说对方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就好。这样也不算辜负李大妈的一片热心。“那……那谢谢表姨您。”
李大妈:“这才对嘛,那你去我家,我让我儿媳妇去叫人。从我们家过去,也就半个小时,快的。”
林余余:“今天真不行,我还有事情,大队里等着我回去,要不改天?”她要去买白糖做葡萄酒,不是说假话的。
李大妈:“那下个礼拜,你来婶子家吃午饭,到时候我把小伙子也叫来,你看怎么样?”
林余余:“那行,那我下回去了。”
李大妈:“哎,下个
礼拜别忘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