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家族的长女惹怒了吸血鬼亲王。
身为集团血猎家族的女儿,米诺斯娜信奉着“英勇、牺牲、荣誉”的信条。她的确是家族的荣耀。她的弓箭曾使众多吸血鬼头疼——毕竟,那冰冷的箭头曾穿透无数同族的心脏。虽说这种血液都冷透的生物不会产生什么同情心理,但谁会想在身上徒增伤口呢?
因此,米诺斯娜标志性的金发、冰封的表情以及利索得近乎残酷的身手,是巴尔干这一代地区的吸血鬼们需要谨慎对待的对象。
而就在叁天前,亲王觉醒了。
这位沉睡了叁千多年的大人物,似乎只是因为心情稍微好了些,便睁开金色的眸子,从瑰丽的地宫里走出来。兴许是太久没有活动,他的步伐迈得十分缓慢,苍白瘦削的身影一路走过去,血仆和贵种吸血鬼们跪了一地。
“最近是不是热闹得过头了,霍姆斯?”
霍姆斯,这位因血统而傲慢的贵种,俯下身去亲吻亲王的鞋尖:“都是因为该死的猎人,我的亲王。那新生的猎手过于活跃了。”“哦,所以那些小家伙们竟令你这个两千多岁的吸血妖怪束手无策,是么?”霍姆斯愈发地低下头去:“是仆从们无能,我的王。竟干扰了您的安眠。”
亲王倒是饶有兴趣地回忆青春:“倒也难得——上次这样出色的猎手还是在四千多年前,唔,那猎手拥有狼人的血统,着实费了些力气才将他的头拧下来。”
霍姆斯轻轻抬头看向他们的王。
那是非常俊美的容貌,上帝身边的天使曾因迷恋亲王而堕落。鎏金似的眼眸令霍姆斯想起镶嵌在亚瑟王冠冕上的金色菩提,据说是从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大国传来的珍宝。当这样一双瑰丽的眼睛注视着你的时候,会不自觉沉醉其中的。黑色的长发有些凌乱,带着一种颓废的美感。衣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
与传说中穿着贵族礼服、披着黑色高领斗篷的形象不同,亲王仅仅穿着素色的简单衣物,领口开得很低,露出锁骨。
这样的亲王,哪怕混在人群中,也只会被认为是一个俊美过头的青年——除非他有意释放威压。
霍姆斯没有亲眼见过王出阵千年之战,但吸血鬼们都知道,当年亲王是如何立在永恒之塔上,在上帝的注视下砍下大天使的头颅,又是如何使龙族的首领俯下身去跪在塔底。
而同族等级压制,这种纯种吸血鬼与生俱来的能力,足以毫无条件地令他们这些高傲的血族屈膝下跪。
就如同现在可怜的米诺斯娜一样。
她在最后一次的赏金捕猎中,射伤了一位吸血鬼的肩膀,或许是因为屡战屡胜的战绩使她过于大意,或许是因为青年吸血鬼孱弱的身姿和俊美的容貌令她产生了犹疑。
总之。
下一个瞬间,她听到了耳边轻嗤的闷笑,然后颈边突然刺痛——奇耻大辱,赏金猎人被吸血鬼捕获了。
手中弓箭铛地一声掉在地上,与潮湿腐烂的枯木枝混杂在一起。她白皙而纤细的手指无力地垂着——刚刚还有力地按在弓箭上呢。米诺斯娜目光涣散地享受着来自亲王的恩泽。
良久。亲王松开手,她便无力地跪下去,柔顺的金发垂下来,同主人劲瘦的腰身一齐颤抖。连睫毛都在颤动,颈边的伤口还在淌血,她却在亲王的目光里不敢抬手擦拭。以往目光骁勇锐利的少女,此刻却如狼爪下的白兔一般。
“你便是最近活跃过头的小家伙么?”亲王俯下身去端详她的脸。
她被捏着下巴抬起脸。可怜的女孩儿,刚刚接受了纯血种亲王的恩泽,却没有得到吸食者的血液,还只是个卑贱的血仆。
“真是美丽的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