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些闲聊,暖场的音乐渐渐响了起来。
剧院的灯也开始慢慢暗下去,只有后排还隐隐约约地留了几盏灯,默默提醒和催促着那些没到座位上的观众赶快地回到座位上去。
已经换好装扮的格蕾丝更紧张了,恨不得一个箭步冲出剧院,回到家中安安稳稳地躲起来!
事实上,她真转身了。
结果,兰迪一把抓住她胳膊:“喂!”
他把脸一板,恶狠狠地说:“别装得像个傻子一样,这是你要的!剧也是你组织起来的,你也说了,这是你学生生涯,甚至这辈子,最后一次站在舞台上了,你要是这时候退缩,大家背地里只怕都要笑掉大牙呢。”
格蕾丝只觉得胃里都绞痛起来:“我知道,可不晓得为什么,这和在学校表演不同呢。”
兰迪很是气恼:“有个P不同?不过是场地大点儿,观众多一点儿,音响设施完善点儿!我警告你啊,别让我有机会揍你!我今天是要一鸣惊人的,你要是敢给我拖后腿,我就诅咒你出门被狗咬。”
格蕾丝被他的语气逗笑了。
她颇为惊奇地望了过去:“一鸣惊人?你不是不喜欢唱歌,也不喜欢表演的吗?”
“我改主意了。”
“改主意了?”
格蕾丝不由十分困惑地望着他。
因为这一位在学校那一片是‘出了名的长得好、唱得好、跳得好、各式乐器也弹得好,偏偏一门心思就是想当厨师,不管多少人劝,都不改注意’的奇葩。
所以,如今乍听一句‘改注意’。
她不由得十二分愕然,还忍不住顺着这话猜想了起来:“为什么改注意?以前不都是怎么都不改吗?如今,是为了什么事?还是为了什么人?”
这么胡思乱想了一通后……
居然成功分散走不少心神,没那么紧张了。
于是,当剧院灯光全部熄灭,当幕布徐徐拉开的时候……
格蕾丝便也能努力昂着头,带着一颗快要跳到嗓子眼的心,迈着僵硬的两条腿,勉强将自己移动到了舞台上。
作者有话要说:
【注】俄狄甫斯他爹,因为俄狄甫斯杀父,所以,马特调侃下,具体请百度。
第92章格蕾丝:我永远不会是主角。
比起当初仅仅制作大半年就被仓促搬上舞台的《好色之徒》。
这一次的学生作品《迷梦》其实耗时更长,前后足足用了快一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