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或者,是拯救了她的魔怔的人。
来也妩媚,去也潇洒。
林姿晓便是一句话也没有跟权子圣说,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
嫣红的唇,红的像是玫瑰。
妩媚的一笑,风情万种。
有一种男人只适合远远的观望,可迷恋,可崇拜,却永远也不能妄想得到。而有一种男人或许没有那么耀眼,或许没有让人迷恋的资本,却可以陪着你一辈子,用那温言细语,柔情蜜意,一点点的感化你,陪着你走过人生中的每一道坎坷,陪着你看遍人生万象,苦与涩,酸与甜,一起走,一起品尝,一起努力,一起幸福。
哭过、笑过。
而后满满的老去。
时光荏苒,恍然白发。
那才是真正的爱人。
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留给了那只能仰望的璀璨星辉,不后悔。
而人生中剩下的诸多个十年,她会用心的去爱她的另一半,那个已经携手,已经决定跟她一起行走一辈子的人。
林姿晓,认定了,便会勇敢的去追求。
决定了,便再也不会留恋,再也不会回头。
她便是如此一个女人,拿得起,放得下。
潇洒如风,却又风情万种。
……
眼睁睁的看着,眨也不眨的,等着男人一步步的到了她面前。
刚想要说话,却发现身旁的林姿晓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桌子上放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留下的酒杯,里面仍然留有未喝完的醇香的红酒。
深的发暗的颜色,却散发着一股无以言喻的香味。
施小雪笑了笑,忽然发觉心情豁然开朗。
“权子圣,或许你错过了一个很好的女人。”
有多少个女人可以用自己人生最美好的十年去追逐一个男人,而女人又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浪费?
没有,正因为没有,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也正因为没有,所以才没有多少人能拿得出这样的勇气。
然而,林姿晓可以,用她最美好的十年,守着一份不知道会不会有结果的感情。
这样的义无反顾,这样的勇气,没有几个人可以拥有。
就算是她,也不敢妄言,她可以做到。
眼前是这个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女人的邪肆的男人,都说红颜祸水,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而男人,一旦祸害起人来,那往往都是杀人于无形当中的。
“媳妇儿,好女人不一定是适合的,那么多的好女人,难不成我都要娶了?”
“你敢!”
施小雪瞪了权子圣一眼,她也只是随口一说,能当真的吗?
真是不了解女孩子的心思。
女孩子这个时候说出来的话要是能当真,那她就真要怀疑这丫的到底是不是女人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便是这个女人根本不在乎这个男人,所以他娶几个,都没有关系的。
“我当然不敢,家里有头小老虎,为夫的怎么敢乱来。”
权子圣捏了捏施小雪的鼻子,施小雪不喜的甩开。
“少跟我油嘴滑舌的了,我才不信呢!”
“行,你不信,为夫做给你看。”
最后一句,权子圣是附在施小雪耳边说的。施小雪羞红着脸,一拳打在权子圣的身上,“你说什么呢!”
“我有说什么吗?还是说媳妇儿你想歪了?”
权子圣咬着施小雪的耳垂,远远的看去,俊男美女,郎才女貌,尤其是女人的腹部微微的凸起,看上去更是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甚至有不少人竟然羡慕的拍起照来。
“起来啦,真是丢人死了。”
施小雪的小手儿推拒着权子圣,小脸儿还是忍不住泛红。
真是的,明明就是他误导,最后还要说她想歪了,真是坏透了。
…………
……
离开宴会,大概是晚上十点钟了。
一直到洗完澡出来,施小雪其实都没有搞明白她参加宴会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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