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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电话后,步天问:难得来一次滇省,我们四处逛逛?

啊?元宵眨眨眼,有些意外:真要逛吗?可我也没做旅游攻略啊。说着,他居然有些苦恼。

步天抬手揉揉他脑袋:没关系,我们问问当地人有哪些景点,打车过去即可。

不如租辆车呢?元宵提议。

步天摇头:人生地不熟,还是打车吧。

也行。元宵没多纠结这事,顿了下,又有些迟疑道:那谢力的事你还准备去那个老地方吗?

步天摇头,如果我是谢力,不会自投罗网。

元宵皱皱眉:那如果他反其道而行呢?

有任何一个抓捕谢力的可能警方都不会放过,至少按时间推算,这几天老地方应该会有人埋伏。步天道。

行吧。元宵接受了他的说法,同时还是有点担心。

出民宿时,元宵的右眼皮跳了下,一时没注意脚下的门槛被绊了一下,被步天眼疾手快扶住。

步天吐出一口气:小心点。

嗯。元宵胡乱的点头。

第141章 不安

好山好水好风光,用来形容滇省再适合不过。

比较遗憾的是来之前太过仓促, 旅游攻略暂且不提, 连换洗衣服都只带了一套,一些日用品都没带。

也不是夫夫俩太过龟毛, 而是在很多旅馆酒店都会有些卫生状况, 哪怕是高档酒店,你也无法确定是否真换了床单被套,再有房间提供的水壶, 你也不知道是否有不道德的客人拿来煮水烫内裤

要说另一点不太好的地方,大概是步名和步扬两人轮流着打电话, 前者是一个劲的催促他们回京城, 后者则各种不着调,一个劲的给他们传文件包, 内容是什么可想而知,明明还是一只单身狗,资源比谁都丰富。不对,应该说,正因为是单身狗,才资源丰富。

问题是,步扬貌似也不是个弯的, 他哪来那么多给给的资源?

抛开两个哥哥, 元宵这一天下来反而有点心不在焉, 经常突然朝某个方向看一眼, 一两次步天或许还没注意到, 但三四次,四五次,步天就是再神经粗大也该发现了,更何况,他本身神经也不粗。

两人跟随一个旅游团上了木船,望着羽毛艳丽拖着长长尾羽的孔雀从湖中心飞到岸边,心情正高亢着,元宵却猛地一转头,看向了另一个方向。

怎么了?步天问。

元宵看到的只是欢呼叫好和拍照的游客们,没有任何异常。他身旁的胖大妈伸长胳膊举着手机一个劲往他身边挤,也不知道是想拍照还是吃豆腐。

步天微微蹙眉,往后退了半步将元宵的护到另一旁,自己则一手握住了护栏,挡住了胖大妈挤过来的身体。

胖大妈终于没法往旁边靠了,不悦的往旁边瞪去,结果对上一双冰冷的眸子,居高临下看着她,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无他,步天气场太强,光是瞧着就让人不寒而栗。

元宵也无心关注胖大妈是否慑于步天的气势,他皱眉轻声在步天耳边说:我总感觉一直有人在看我。

闻言的步天眸色就沉了下来,回民宿。说罢,揽着他就要离开。

元宵赶忙道:等等,可能是我多心了,应该没什么。他很清楚,步天说的回民宿的意思是收拾东西回京城,他们难得出来一趟,虽然也是意外之旅,但也不太想就这么无疾而终。

步天却摇摇头,认真道:喜欢这里我们下次再来,今天先回去。说完停顿一下,又压低声音道:我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可能是我太敏感元宵说着眼皮又是一跳,没由来的心慌,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感觉,但直觉告诉似乎有不太好的事情要发生。行,我们回京城。

两人达成共识打车回民宿,可车子只驶到半途就停了下来,不是车子抛锚,也不是司机有问题,而是最近几天恰好是滇省少数民族的盛大节日春暖节,中外客商云集,亦举办民间体育活动,规模称得上壮观,道路因此也非常拥挤,至少车辆通行非常困难。

司机对道路也不太熟,一路跟着导航走,原本也没将红色路段放在心上,然而等看到那人山人海的架势,顿时没了语言。

他们距离下榻的民宿只有三公里左右,依照目前车辆通行的速度,可能一个小时也到不了目的地。

等了五分钟左右,也没能前进一米,步天和元宵放弃等待,打算从人潮中穿行过去。

农历三月下旬的滇省温暖湿润,气候适宜,蓝天白云,舒适无比,可一个再美的地方一下有上几十上百万人汇聚,接踵比肩,连空气都要抢,那滋味就不是太美妙了。

偏偏步天他们下车的地方还是人流最密集之地,元宵就感觉他俩就像是沙丁鱼里的两条,要是身后来条鲨鱼,他俩铁定得被活吞。

步天不是没到过人多的地方,但这样拥挤的人群还是第一次,空气中尽是各种味道,有香水味,有食物味,有汗味,连空气都充斥着浑浊的味道。

步天将元宵放在自己身前半步的地方,倒不是让他开路,而是能够护着他不被周围的人挤。

元宵以元宵的性格其实并不觉得大老爷们被挤两下有什么问题,别人挤他他照样能把人给挤旁边去,给自己开出一条路来,关键还是在于被步天保护的感觉很让人窝心。

走了没一会儿,两人身上就出了一层薄汗。

倏地,步天脚步一顿,一直搭在元宵左肩上的手一用力,将他往左侧一带,右手则飞快伸出,精准的扣住一只手腕。

银光反射着刺目的光,元宵瞳孔微缩,头皮炸开,就差那么一点,他身上就会多出一个血窟窿!

啊有人发现了这一幕,当即尖叫后退。

步天却是丝毫不留情面,扣住持刀的手腕后用力一拧,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和男人的闷哼声,长约两尺的西瓜刀应声落地。

元宵反应也极快,刀落地后他一脚踩住,然后就着步天擒住歹徒的手势给他来了个过肩摔,别看和普通过肩摔看起来没两样,实则这一下直接把歹徒给摔到了吐血,而且整条右手臂从手腕到胳膊肘再到肩膀,都已经受了伤。

人群顿时一阵喧哗,而更叫人猝不及防的,是袭击元宵的不是唯一一人,他的出手大概是一个开始的信号,下一秒,人群中接二连三的响起尖叫,连续七八处地方有人喊着去死吧,都去死吧并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或劈或砍或捅,血腥味弥漫开来,也让这正片区域陷入了惶恐之中。

一个人,一个疯狂的人,一把刀,一把染血的刀,能轻而易举让人畏惧和躲避。也因为今天人流量极大的缘故,即便人群里有负责基础秩序的警察,等穿过慌乱且水泄不通人群控制场面时,受伤倒地之人的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等到局面被控制,悲剧酿成,已无法挽回。

步天和元宵也被人群冲散了,不是因为步天没有抓牢元宵,而是有人浑水摸鱼,元宵的眼看着一人拿刀砍向一心护着他的步天,危急关头只来得及将步天推开,如此一来,两人就被汹涌的人流冲散。

反社会报复社会的人和藏在人群里想要杀害步天元宵的并不是同一拨人,他们借着人群的掩护偷袭,步天几乎可以确定他们的身份,只是他现在没有那个功夫。

元宵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他的心立时高高提了起来,尤其从今天早上开始,元宵就一直心神不宁,他不相信神神鬼鬼,但他知道有些人天生对危险会比较敏感。当元宵把他推开的那一瞬间,他只觉脑中一根紧绷的弦断了,一个强烈的想法涌入脑海找到他,必须尽快找到他,否则他绝对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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