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陆森特别爱吃鱼。
他吃饭跟人大姑娘绣花似得慢,大概又有一种“最好吃的留到最后吃”的心态,所以等到她们来了,他也没有动过一口鱼。
试想一下,他这么喜欢吃鱼,但为了答谢她,愣是把心爱的两条小鱼全都贡献出来了,现在看着她在一旁吃,该有多眼馋啊。
难怪她总觉得自从她来了之后他更加没了吃饭的兴致——想到要把心爱的小鱼拱手让人,哪里还会有胃口再吃饭啊。
阮恬越想越觉得过意不去,想着反正剩下的那条她也吃不完,不如把它还给陆森得了,小孩儿怪可怜了,脸已经这么小了,要再饿几顿,岂不是更瘦了。
她于是用筷子夹起剩下的那条鱼,轻轻搁到了陆森的餐盘上。
陆森愣了一下:“你干嘛?”
阮恬微笑道:“有好吃的,自然要一起分享嘛。”
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其实是:知道你和我一样也喜欢吃鱼,我也不好意思一人独占,左右我也吃不完嘛,与其浪费掉,不如给你咯。
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陆森的耳里,就成了,我但凡有什么好东西,一定也想着分你一半。
于是陆校草硬是从阮恬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同甘共苦的味道。
什么情况下一个女生会对一个男生说出同甘共苦这种话呢?
答案不言而喻。
脑补过度的陆大校草偷偷翘了一下唇角,他不觉得他喜欢阮恬,顶多……没那么排斥而已,但听到她说这种话,莫名的暗爽是怎么回事?
大概被人喜欢不是件坏事,多少总会开心的吧?至于为什么别的女生喜欢他,他那么麻木,换成阮恬就暗爽,陆森绞尽脑汁想了半天,觉得大概是因为他和她有仇,试想一下,寻常的人喜欢你,你自然没有什么感觉,那要换成仇人,那仇人非但不恨你,还喜欢你,那多爽?
非常爽的陆校草此时看着餐盘里的那条死鱼都觉得格外顺眼,居然有一种想尝一口的冲动——毕竟这是人家的一番心意,他要是冷着脸说不要,好像不太好哦?
再说了,鱼肉而已,又不是毒药,尝一口也不会死人啊。
陆森深吸一口气,做好了心理建设,慢慢拿起筷子,试探着挑了一点鱼肉。
对面的靳遥皱了一下眉:“阿森?”
陆森安抚地看了他一眼:“没事。”
阮恬一头问号,吃个鱼而已,怎么搞得陆森好像要英勇就义似得。
宁非挠了挠头,也是大写的懵逼,不是说阿森对鱼有阴影吗?咋地,这是打算以毒攻毒了?
不是,他寻思着不吃鱼肉也没啥啊,猪肉牛肉它不香吗?干嘛这么想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