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发问。”方轶道。
刚才检察员的问话很容易让人误认为一切都是窦涛的原因造成的,是他强占土地不归还,方轶必须澄清事实,让法官知道真相。
“被告人窦涛,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你是怎么做的?”方轶问道。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我找村里协商续租的事,但是我们双方在承包费用上没谈拢。
后来我一直使用之前承包的土地,村里没找我。我去找村里缴纳土地使用费,村里没收。
再后来村委会给我发了一份通知,让我将地上物都清理了,退还土地。我琢磨着地上物都是我的,这么多果树都长了十来年了,不能就这么砍了,怎么也得有个说法。”窦涛道。
“被告人,你指的‘有个说法’是什么意思?”方轶问道。
“补偿,我认为村里应该给我补偿。
我承包的土地当初是荒地,后来是我种果树才把土地养肥了,而且从村里通往我承包的那块土地的路都是我雇人平整的,原来只能走人,现在可以走车。”窦涛道。
“村里通知你退还土地,有没有跟你谈过补偿的事?土地承包合同中有没有就地上物的处置进行约定?”方轶问道。
“没有,村里没跟我谈过补偿的事,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窦涛道。
“村委会派人来收回土地,当时都发生了什么?”方轶问道。
“当时村里来了十多个人,拿着斧头和电锯等工具,说是要砍果树,清理地上物。
我媳妇姜雪看到他们砍果树,就跑过去阻止他们,但是被保安扯到了一旁,让她蹲在地上,不准起来。
我当时就急了,村里什么都不提上来就砍树,我肯定不干,于是就跑进厨房抄起案板上的菜刀,把保安赶跑了,救了我媳妇。
我本来想吓唬他们,把他们吓走后,再去找村里谈补偿的事,可谁知道我一抡菜刀把张大宝给伤了。”窦涛道。
“你伤人之后呢?”方轶问道。
“后来村里报了警,我被派出所带走行政拘留十五日。出来后,我去了张大宝家,登门赔礼道歉,得到了张大宝的谅解。他给我出了一份谅解书。”窦涛道。
谅解书是方轶让窦涛去找张大宝后补的,张大宝从后续承租人手里拿到了营养费和医疗费,自然不会难为窦涛。窦涛提交给法院的谅解书现在正躺在审判长的案卷中。
“现在那块土地是什么状态?谁在管理?”方轶问道。
“前不久村里又找我谈土地的事,同意给我一定的补偿,后来我们签了协议。现在土地已经被村里承包给了别人,村里给了我地上物的补偿款。协议我已经提交给法院和检察院了。”窦涛道。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及被告人有新证据需要提交吗?”审判长问道。
“没有。”检察员道。
“被告人有新证据提交,一份张大宝的谅解书,一份关于退还土地及补偿款的协议。前不久我已经提交到了法院和检察院。”窦涛道。
这是方轶让窦涛提的,为了以防万一,方轶让窦涛将之前提交的两份证据在法庭上再提一遍,记录在案。
“辩护人没有新证据提交。”方轶道。
“现在由公诉人举证。”审判长道。
“第一份证据,菜刀,证明在村委会派人收回土地的过程中,被告人窦涛使用该凶器砍伤张大宝。”检察员道。
“被告人窦涛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道。
“没有异议。”窦涛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没有意见。”方轶道。
窦涛用菜刀砍伤人是事实,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公诉人继续举证。”审判长道。
“第二份证据,公安部门的伤情鉴定意见,证明张大宝的伤构成轻微伤。”检察员道。
对该证据,被告人窦涛和辩护人方轶均无异议。
“第三份证据,监控录像,该份证据取自被告人果园的监控录像。证明案发当天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轻微伤。”检察员道。
“被告人窦涛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道。
“有异议,我不是随意殴打他人,是他们先跑到我果园要砍我的果树我才动手的。”窦涛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该份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从录像的内容上看,是村委会的干部带人去的果园砍树,被告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及妻子的安全才砍伤人,事发有因,被告并不是随意殴打他人,属于正当防卫。完毕。”方轶道。
……
第450章辩死他们!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被告人窦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我们建议对被告人窦涛处以管制二年。”检察员说完,看向被告人席,暗道:既然你不接受缓刑,那就换个管制吧。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