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毛有粮听取了宋宪的建议,开始专心搞自己的品牌,甚至这个一直一头热的家伙,都能坐下来,拿着纸笔好好规划了,用他的话说,就是要学以致用,不然这学还上个屁?
宋宪见他自己能够搞定,也就不去打扰了,带着一个小包打算出门了。
“哎,宋宪,你等会儿。”毛有粮忽然喊住他。
“啥事儿?”宋宪回过头。
毛有粮拉开抽屉,从中拿出一包瓜子递了过来,“这是我弄的新口味,你让初晓带给小微尝尝。”
“喻~”
宿舍里,想起一片唏嘘声。
“大毛,没看出来啊,对小微这么上心?新玩意不给兄弟们先尝尝?”程飞杨说着话就要开抢。
“哎呀,下次给你们先尝,这次我答应小微了……让她当小白鼠嘛。”毛有粮说起小微的名字的时候,嘴角很自然的上翘微笑着。
“完了完了,这小男人沦陷了。”梁超打趣道。
宋宪也跟着笑,“答应姑娘的事儿,就自己拿给她,当我和初晓显得没诚意。而且,我今晚没约初晓。”
“你说的也有道理,还是你懂女孩儿。哎,这么迟不找初晓,你干嘛去?”毛有粮一脸八卦的表情,挑着眉毛问。
梁超从床上跳了下来,一手拿着吉他,一手搭着宋宪的肩膀笑道:“当然是约了其她的妹子,你猜猜是谁?”
“天天那么多女的来找他,我可猜不到。”毛有粮不以为的说着,这些天他都忙着在倒腾他的瓜子花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嘿,咱们的林校花,约咱们家老宋去唱情歌。”
“啥?”毛有粮驼着的背一下就坐直了,“凭什么啊?”
说完,他又细一咂摸,“也是,要真比起来,就那综合实力,林校花都得要被老宋甩出一段距离。”
他的话音刚落,宿舍门突然被人一下推开,风带着香水的气味吹了进来,定睛一看,可不就是林校花吗?
似乎每一次看见林欢笙的时候,她都会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在报到处见她,可爱又恬静。第二次在酒吧,简直是气场炸裂的黑嗓女王。第三次在图书馆,她穿着裙子,身条芊芊,很有书香气质,第四次就是她穿着帆布鞋鸭舌帽找到宿舍的时候,是宋宪觉得她最美的一次……普通的衣服,更显得人好看了。
而这次,林欢笙穿着一身修长的长裙,上边还有许多亮片,头发染成了淡黄色,很有都市感。
这是宋宪见过,除了方初晓之外,穿什么都好看的女生。至于孔卿?她的衣服都是定做的,本就天然的契合。
“是谁说他能甩出我一段距离的?”林欢笙笑盈盈,玩笑似的问。
除了宋宪外,所有人都指着毛有粮。
“……”
这是毛有粮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林校花,诧异了几秒,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然后又硬气的说道:“我们家老宋综合实力本来就很强。”
几人又竖起大拇指,大毛,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