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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朝歌说完这句,也沉默了一下:“希望……你大哥能想通,知道他这样做是……”不对的。

*

当顾朝歌和阿柴随着北胡的人马往西行,离红巾军的驻扎地越来越远时,红巾军的帅帐里炸开了锅。

“北胡的斥候?查出来的结果也是这个?真是北胡人?”

自顾朝歌和阿柴被掳走后,幸存的两名士兵带伤逃回驻营地禀告消息,燕昭立即派杨维带队出营搜索。然而有熟悉地形的李佑大帮忙,北胡人将帐篷扎在一个很不好找的偏僻之处,杨维一无所获,不眠不休搜索一晚也毫无进展,等到他第二天终于在几个当地人的帮助下找到那个偏僻的驻扎地,隆巴达已经带着顾朝歌走了,地上只留下一些有人来过的痕迹。

得知这只是一小队北胡人,而且他们又掳走了顾朝歌,燕昭整个人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虽然他的左眼还残留一些血丝,但是这完全不影响他指挥军队作战。他迅速派出斥候打探消息,查清那日的北胡人的意图和身份,并且试图派军队沿着北胡新进的路线追击。

可是隆巴达不是傻子,虽然那日走得匆忙没有注意掩埋驻营的痕迹,可是之后每到一处他都在拔营的时候抹去痕迹。燕昭所能打探到的唯一消息源,就是北胡人路过某某村庄的时候又顺手劫掠了多少粮食,烧了多少房子,奸污了多少女人。

顺着他们践踏过的村庄的痕迹,大致能摸清他们的行军路线,可是越往西,红巾军的打探越困难。因为那里是大靖和石威的地盘,红巾军一支小队孤军深入,只有被全歼的可能。

燕昭不得不将这支军队召了回来。

“朝歌是因为我才会……如果不是为了给我采需要的芦荟,她绝不会被、被……”卫尚失魂落魄地坐在主帐一角,内心充满自责。因为这件紧急的事,他请求在军中逗留数日,即便不需要芦荟丸,他的病依靠小柴胡汤也已痊愈。

可是他宁愿自己不要痊愈。

“这件事不能怪你,谁也想不到北胡人竟然有胆子深入红巾军的驻营地刺探。他们一定有向导,还是熟悉红巾军作战方式的向导。”燕昭捏了捏拳头,骨节咯咯作响。

“那是北胡啊,朝歌会不会已经……”死了?残了?被奸污?被……想起每每经过北胡劫掠的村庄的地狱般的模样,卫尚不敢再想下去。

燕昭深深吸了口气,摇头:“顾小大夫不是普通女子,而且北胡劫走她,应该是有某种意图,比如向我勒索,这是北胡人惯用的伎俩。”

“那为何这么多日都……”

“出了某种变故吧,让北胡人改变了主意,”薛吉捋了捋他的胡子,叹了口气,“只要不见尸体,就还有希望。那丫头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校尉也一同被掳走了吧,希望朝歌机灵些,让北胡人觉得她有用。”

有用,就不会被杀,就会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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