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歌,姑奶奶,你在不在屋里,在的话求你应一声啊!”
顾朝歌迷迷糊糊地揉眼睛,一起身就感觉腰酸背痛脖子疼,外头的天已经大亮,喧闹声锣鼓声阵阵,桌上的灯油已经燃尽,两本翻开的书被她在那一页压得平平整整。外头的敲门声又响了几次,听起来像是宋无衣:“不管了,金栋,你立即带队去找她,我得去前厅守着,伊大人腿脚不便,他忙不过来!”
啊?发生什么事情了?
顾朝歌茫茫然地打开门:“宋大哥?”
宋无衣今天一身精神得很,华丽丽的银线暗绣绸缎长袍,浑身透着喜气洋洋。他本抬脚要走,却听见门吱呀开了,回头便见顾朝歌发髻散乱,一脸呆傻地望着他:“出什么事了?”
宋无衣简直要给这位小姑奶奶跪下:“出什么事?今天君上娶亲,卫府大小姐要进门。此等联姻的大事,你敢忘了?你忘了你自己要干啥吗?”看她这模样,是刚刚睡醒吧!
顾朝歌眨巴眨巴眼,“啊”的惊叫一声,顿时变得惊慌失措:“什么时辰了!燕将军和阿潆姐拜过堂了?我、我没忘!”就是昨晚陡然发现一条可能治好伊崔的腿的法子,一时兴奋睡晚了。
“梳洗,打扮,上妆,立刻!金栋的兵会带你过去,把红巾军医官长的派头亮出来,别丢脸啊!”宋无衣叹气,余光瞥见屋中一脚那个还系着红绸带的木盒子,显然没有打开,他愣了一愣:“你没打开那盒子?我差人同你说了,你不试试?”
“哦,那个啊,一时间忘了。”顾朝歌看了一眼宋无衣送来的那个木匣子,说是库房里发现的好鞋子,很适合她。她昨天那么忙,所以忘记试了,不好意思地对宋无衣行了个赔礼,“多谢宋大哥挂记我,我一会便试,想来宋大哥的眼光最好,肯定很合适我。”
她的感谢是真的,只是她看那匣子的眼神,也不见得有多宝贝,毕竟这只是一双“无意间在库房发现”的鞋。宋无衣有点儿同情伊崔,他费尽心思定制了这双靴子,还特意找好借口让自己送来,人家放了一晚上都没试,回答居然是忘记了。
“其实这双靴子搭配你的衣裙也不赖,颇有北方胡族女子的风范,好看又精神。”宋无衣突然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顾朝歌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十分怪异,她从来不知道宋无衣对女子穿着还有研究。宋无衣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他只是想把自己的事情办得周到一点,想着今日她穿这靴子参加君上大婚,伊大人见了肯定很高兴。
谁知却被她如此打量。宋无衣觉得自己多管闲事,烦躁地挥挥手:“随便你,我先去了。”他扭头便走,而这时候远远的,从太守府前院已经传来一阵阵喧闹和鞭炮声。
新娘进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