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征河个头大,虽然爬得艰难,但也伸了一只手在身后招呼他,始终掌心身上,像是随时在等阮希有足够的力气可以握上去。
那只手带着黑色战术手套,指端和掌心都有干裂的血迹和泥土,指腹皮肤已经模糊了,看起来比还在ablaze城时粗糙了许多——
它有力、修长。
是他这一生的追寻。
阮希吞了吞唾沫,累得喘.息一声,眼前被深赤色的朦胧所覆盖。
他不得不狠狠地按一把伤口,试图用疼痛来使自己打起精神。
洞穴毕竟是潮湿、松动的,在多人的爬行过程中,头顶不断有土屑和泥弄到了身上,阮希也顾不得擦了,更顾不得身后小雁翎刀的小羊皮刀鞘被磨成什么丑样子。
就算再心疼,他现在也不能想这些。
他身来勇敢、坚韧,想要征服这一地穴通道的决心有如高山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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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爬就是五六个小时。
厉深是第n个从洞口里出来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一出来的时候,前面已经聚集了不少正在入境关卡处的人们。
这一路走下来,各个城市的居民都汇聚在一起,大家身上的领域风格也更加明显,几乎多瞄几眼就能辨认出是哪座城市的人。
陆征河紧随其后,和文恺一同爬了出来。
刚落地,陆征河转过身,半蹲下身子,紧紧盯着洞口,等待着阮希的出现。
过了几分钟,洞口出现一只手。
洞口是悬架在空中的,洞口离地面不超过一米,像某种排污的水管管道。说是因为方便出入,于是ogre城就将其改造了一下。
陆征河将手伸过去,终于一把拽住了阮希。
随后,他拽着阮希的手,把阮希接到怀里。因为失血和体力不支,阮希的手冰凉,只剩掌心还散发着丝丝热意。
可是这一抓,陆征河感觉到了异样。
前几个小时还神赳赳气昂昂说“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阮希,现在——
手掌心软绵绵的,长着绒毛。
仔细看,怀里的人已经不见了,变成了毛球似的一团,毛球里面还长出一只浅褐色尾巴,一摇一摇,一勾一勾,拼命扫着陆征河血管纹路浅淡的手腕。
“这是……猫。”
陆征河的瞳孔陡然收缩。
哪来的猫?
这猫个头不大,比较壮实,脚掌又大又圆,比身上的浅杏色稍显纯白,像四肢踩在雪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