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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既然能窃取一个人的气运,同样也能反哺气运,”六安对沈鹤之扬了扬眉:“除了追溯因果的源头之外,现在还有两种办法。”

六安伸出两个手指头:“其一,等我找到反哺气运的办法,将我身上的功德金光渡给你。”

“其二,与我重新签订契约。”

沈鹤之听了不禁皱起眉头:“鹤之不愿消耗小祖宗的气运。”他欠下小祖宗的,未免也太多,如果连气运也借用,未免太无耻。

六安道:“这是我自愿给你,你只管收下便是,计较这么多作甚?况且,你我本一体,你若为恶气所左右,于我定然也有影响,帮你也是在帮我自己。”

沈鹤之并不想用这种方法,他转移话题:“重新签订契约…是怎么回事?小祖宗不是说,契约一旦签订之后,不可更改?”

六安道:“平等契约是修真界已知的契约之中最高等的契约之一,要取消平等契约或者将其降低成为低等契约自然是不行的,却并不是不能将之转化为同等级契约中更为特殊的那两种契约。当然,这种转化也是不可逆的。”

“还有两种契约?”

此事,六安不曾告诉沈鹤之。

“一种为本命契约,一种为同心共死契。”

“这两种契约,有何不同?”

就字面来讲,看起来这两种似乎都是一个意思。

六安道:“这二者,皆是共享寿命的契约,一方受伤便可选择双方共同承担伤害,而一方若死亡,另一方不论是否愿意,均会一同死亡。与平等契约不同,这两种契约联系更为紧密,同时,也具有排他性。”

“前者为主宠之间,一旦与一只妖兽签订本命契约,则永远也不能再签订其他兽宠。”

“后者为道侣之间,一旦与人签订同心共死契,便是为天道所承认与保护的道侣,再容不下与他人结为道侣。”

“本命契约,同心共死契以及平等契约,一旦签订其中一种,便不能再签订另外两种。”

“不过,”六安补充道:“签订本命契约之人,可以签订低等道侣契约。而签订同心共死契之人,则可以签订低等主宠契约。”

“而一旦转化为本命契约或同心共死契之后,你我的气运便能够直接共享,到时候,也不必再费这么多心思了。”

六安道:“这三种办法,你可以自行选择。”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还是直接将气运渡给你更方便些?”六安手指在沈鹤之的手掌中动了动:“不过几次双修,便能解决问题。”

沈鹤之的注意力不在这上面。

同心共死契…刚听到这个契约的时候,沈鹤之还很是心动,但仔细想过之后,却又多出许多顾虑:“若签订同生共死契,我实力低微,若一不小心…岂不是连累了小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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