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孓总不能二十四小时时刻紧盯着他,而且莫孓觉得这样也算不得完成任务。
“你为什么会住在我家里?”
沉默片刻之后,刘木墩终究是少年心性,主动开口问莫孓。
“我租了你们家的房子。”
“你为什么要租我们家的房子?”
“我觉得这山里景色不错,想在这玩一段时间。”
“呵。”
少年回给莫孓一个无限嘲讽又干脆的笑。
莫孓把自己的被子抽出来给他铺在另一个房间的硬板床上,好在是夏天,不盖被子也不会冷,有缇萝迦这个超强感知力加超灵敏嗅觉听觉的肉雷达,也不怕刘木墩偷偷起来逃跑。
折腾了半夜,刘木墩也累了,很快就睡着了。
莫名奇妙找回了失踪的任务目标,缇萝迦一大清早就开始吵着要吃鸡兔炖蘑菇。莫孓一边烧水煺鸡一边想着,看样子她是真把自己带入成黄鼠狼了。
野兔肉和其他肉类不同,无论怎样浸泡都不会把肉里的血去掉,怎么浸泡水永远都是血红色的,据说兔肉为何会这样与周文王有关,不过与莫孓无关,他只要提前把这些兔肉处理一下,再在炖的过程中加入高度白酒就可以了。
清水下肉,莫孓只简单的丢进去两粒八角去腥,水开放入精盐,这样肉不会柴。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经过两个小时的忙碌,莫师傅……此处省略舌尖上某某体一千字。
总之经过两个小时的炖煮,当莫孓将鸡枞菌丢进锅里时刘木墩闻着味就出来了。
三个人美美吃了一顿饭,席间是刘木墩对于缇萝迦居然可以用小爪子捧着鸡兔猛吃十分惊讶,问莫孓这是个什么玩意。
莫孓有点奇怪,山道上那三个小姑娘都知道这是黄大仙,怎么年纪更大一些的刘木墩竟然会不认识?
“看鼻子耳朵,我以为是黄鼠狼,可是看身上和尾巴,我又觉得我认错了。”
缇萝迦趁着两人说话的空档又抢了块大腿肉,老娘听不见,啥都听不见。
刘木墩估计这几天也没好好吃过饭,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加上莫孓炖的菜似乎格外好吃,居然连吃三碗饭,撑得肚子都鼓起来了还在用眼神恋恋不舍看着桌子上已经快被吃光的那盆菜。
自然也就没注意到那只黄鼠狼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当马桂花看见吃的满嘴巴流油的儿子,抡起巴掌对着刘木墩里外开花打了四个大耳光,然后一把将豆芽菜少年按在胸口大声嚎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