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包包,兴致匆匆走出来,走到公司大门口时,目光瞬间一滞。
一辆霸气的车停在不远处,一个长发女人双手抱胸,微微倚在车旁,那双妩媚的眼睛被墨镜遮挡住了。
这个女人可不就是上次在会所里,和她搭讪的那个太子女吗?
肖时韵摘下墨镜,勾着嘴角冲宁夕妩媚一笑,朝她招招手。
宁夕心情复杂难耐。
她想绕地方走,可也脱不了身,对方都找到公司门口来了,她只能避得了一时。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要去直视和面对。宁夕站在原地没动,在绞尽脑汁想着该说些什么才比较妥当。
肖时韵见宁夕那边没啥动静,手里拿着墨镜,踩着高跟鞋,笑意嫣然走来:“宁小姐,我可是在这里等你好久了呢,一起去兜个风如何?我这辆宾利前两天刚提的,还没人有这份荣幸能上去一坐。”
宾利是世界有名的豪车,不过和宁夕这种对车毫无研究的人来说,什么迈巴赫、宾利、兰博基尼通通都长一个样子,没啥区别。
如果真要说,宁夕对车有什么感觉的话,那她可能只对那辆白色的保时捷情有独钟。
那辆保时捷不像眼前的这辆霸气耀眼,但是却携带着一种矜持高雅的气质,和主人一样。
宁夕眉头一皱,瞥了宾利车一眼,然后收回目光淡淡道:“不好意思,我得赶回家了。”
对于绝大多数人都梦寐以求想拥有的宾利车,她真的是只暼了一眼,淡淡的一眼。
宁夕薄唇清浅,淡眉温顺,平时待人很亲近,可要真冷下来,脸上也是没什么温度的。
对于肖时韵这种极富征服欲的人来说,她最喜欢挑战高难度的事,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宁夕和她所见过的绝大多数女人都不一样,所以,她瞬间更来了兴致。
肖时韵很自觉地靠近过来,宁夕赶紧避开,往后一连退了好几步。
“宁小姐,我不是刺猬,身上又没刺啊。”肖时韵了解过宁夕的所有资料,知道这个女孩家境不好。像这种勤俭节约的女孩子,一般下班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菜场买菜,然后回家煮饭。
想到这里,她又道:“宁小姐,你这么急着回家,不会要做饭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很不妥。”
“你这双白皙如玉的纤细素手,如果去下厨做饭,不是太暴殄天物了吗?女孩子的手多珍贵啊,要好好保养才是。”肖时韵十分阔气道,“我带你去吃,南城的地方任你选。”
宁夕又不好吃,除了对工作事业有追求以外,本就是一个非常佛性的人,什么山珍海味对她没有吸引力。酒店的山珍海味说白了,在她眼里还不如几道温情融融的家常小菜。
宁夕只想回到那三室一厅的房子中,和萌萌一起共享晚餐,感受着别具一格的天伦之乐。
肖时韵缓缓道:“我在商场上纵横多年,出入过形形色色的场合,阅人无数,还是第一次见到像宁小姐这么与众不同的人。我可是感兴趣的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