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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情者[快穿]——十一有闲(109)(2 / 2)

陆修虽说没本事也吃不了苦,但模样身材还是挺不错,有六七分原初年轻时的模样。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曾经是陆维的继子,算是个落魄少爷,很多顾客都偏爱这一口。

他只要豁得出去卖身,就不会再愁钱的事儿。

陆修想了两天,内心痛苦挣扎了几番,最终还是答应了孔哥。

齐箐在的时候,陆修什么没见过玩过?之前他的那个圈子里也有玩男人的,只不过他自己喜欢的是女人,所以从来没有亲身掺合体验过这种事。

没想到现在,他变成了被选择的商品,被玩的那一个。

但陆修没有别的办法,他已经活得山穷水尽,陆维之前为他租的公寓快要到期,连房租都续不起,很快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摆在他眼前的,只剩下孔哥给他指的这条路。

孔哥这回总算没有再坑他,陆修入了这行之后,来钱果然又多又快,但作为一个直男,违背自己真正的生理意愿,总是件让人痛苦的事情。

所以,陆修很快在身边人的怂恿中,在精神极度空虚之下,染上了毒品。

他看似每天都赚了不少,实际上赚的钱都被填了毒品这个无底洞。

但陆修也顾不得这许多,染上毒品的人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为了一口吸的瘾君子们可以不惜一切,每天都沉溺在醉生梦死之中。

再说回吴青这边,她跟闺女住了半个多月,刚开始的时候还挺风平浪静,原玉兰虽然表面上叫她阿姨,心里到底还是念着些母女之情。要知道当初陆修回来,父亲和大伯撵她出门住地下室,是吴青时不时的过来,给她和姚安安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在原玉兰心里,全家人也就是这个妈对她还好点儿。

所以她对吴青出手还算大方,除了当月家用之外,经常五百一千的给吴青花销,有时候凌晨下班回来,还会给吴青打包一些昂贵的饭菜点心提回家。

原玉兰在欢场里混了快一年,也弄清楚了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里赚的是多,但同时开销也大,圈子里的人都十分物质,跟斗鸡似的,衣食住行每天互相攀比,手里根本攒不下几个。又见过许多姐妹三十岁以后的下场,觉得自己不找条出路是不行的。

她在两三个月前就认识了一个男的,这男的40多岁,来夜场的频率不高,相貌身高普通,但穿的衣裳开的车都很不错,身材也没有发福变形,看起来既有钱,又不是很乱来的一个大叔。

原玉兰还没有满19岁,非常年轻,卸了妆之后眉眼间还带着些稚气,在风尘中很难得,这也是她在夜场中向来生意不错的原因。而她却不清楚自己的优势,总是不满意自己看上去年龄小,把自己往浓艳方面打扮,还是经过这个男的提醒,才渐渐改化淡妆。

虽说这男的年龄跟她父亲原宜差不多,然而在原玉兰的眼里,那是既可靠又令人信赖,不久后就推掉了其他的顾客,总是和其出双入对。她知道这男的家里有老婆,但她年轻又漂亮,不信自己不能上位。

紧接着没过多久,原玉兰就被男人的老婆带人堵在巷子里打了一顿,并当众剥衣羞辱。

原来这男人的老婆,在帝都是有些身份地位的人,虽然不能说是手眼通天吧,但对付原玉兰这种小角色还是绰绰有余。从此以后,男人不再出现在夜场,原玉兰也在夜店再难混下去,这几天只能被吴青照顾着,躲在公寓里面养伤。

可谓是看不到未来的路,眼前一片愁云惨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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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当然, 这些都不关陆维的事, 电影颁奖典礼已经开幕,他正在和毛凌走红毯,来自四面八方的闪光灯此起彼伏, 照耀一路。

在陆维复出的这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共签了九名艺人,而他最开始签的谢宇飞和毛凌,现在都已经在演艺界崭露头角。

谢宇飞拍的那部军旅电视剧近期开始上映,收视率达到了14点,排在收视榜第一位,称霸电视屏幕。而作为男三的他, 因为戏份很讨巧, 也很适合他的个人气质, 自然而然就被全国的绝大部分观众所喜爱熟识,身价涨了数倍,不少电视剧和代言邀约都纷纷找上门来。

但谢宇飞毕竟不是刚出道就爆红的新人,而是经过了好几年的冷藏又再度复起,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而得意忘形,反而更加认真谦虚的学习锤炼演技, 更加努力的经营自身和人脉,一步步走得很稳。

像谢宇飞这样的艺人,演过两次热剧男主角、公司捧过之后还不能红,在观众中间留下了固定印象,确实很难再度翻红。所以陆维选择了把他打破重塑, 让他离开偶像圈,将他推向另一个崭新的、更大的舞台。

偶像圈的受众是年轻人,而军旅片的受众则更广,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是不会关注偶像剧的,这两个圈子之间重合很少,所以也就对谢宇飞没有任何固定印象,接受现在的谢宇飞更加容易。

把一个新人捧到国内三大电影奖的最佳女主角提名,把一个过气艺人捧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这不得不说是陆维的功劳和本事;但最令行业内吃惊的,还是陆维居然签到了葛英。

葛英是什么人?只差一个国际电影奖,就能得到大满贯的影帝,观众对他的欣赏认可度,以及手上的资源人脉,都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可以说签了葛英,就是手里捏着块金字招牌,根本不用费心去跑什么关系、找什么资源,自然有流水般的高端剧本和代言送上来挑选,做他的经纪人简直是躺着赚钱赚名声。

陆维虽说在业内是口碑很不错的经纪人,也算是公认的优秀,却和葛英不在一个重量级。葛英回国之后,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当然,之前葛英刚出道的时候陆维带过他三年,大约是葛英这人恋旧,所以回国后仍然选择了陆维签约,也只能让人感叹一声陆维的好运气罢了。

毛凌穿了一身黑色打底、剪裁得体的旗袍款长裙,裙子上半身用金色的丝线绣了条龙,活灵活现的浮凸,像是一条真龙盘在她纤秾合度的身体上。绣了波涛的下摆则散开铺洒在红毯上,走动时款款摇曳,其间有水纹不时闪烁,如同步步行走在波涛之上。

这样的毛凌挽着陆维臂弯走上红毯,甫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闪光灯亮得越发频繁。

毛凌素颜的话,其实长相在漂亮男女扎堆的演艺圈里根本不出挑,还总带着丧的感觉。但她只要上好妆,穿了合适的衣服,面对镜头的时候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光彩夺目、充满了高级感,合该天生吃这碗饭。

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太多,一些女明星为了搏出位,还会在红毯上故意摔跤、走光等营造噱头,以求能上个头条热搜。

而毛凌只需要简简单单站在红毯上,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就是绝对的发光体,艳压群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目光的存在。

被毛凌挽着臂弯,穿着普通黑礼服的陆维,在这样的女明星身边竟然没有沦为陪衬,而是如星月般交相辉映。他高大挺拔、肩宽腿长,五官鲜明俊朗,浑身散发着深沉的气势,哪怕是乌发间夹杂的缕缕银丝,以及眼角出现的细纹,都像是岁月赋予他的馈赠装饰,华贵威严。

闪光灯下,陆维的嘴畔挂着微笑,朝毛凌低声道:跟高导一起走红毯不好吗,怎么最后还是决定拉上我?

陆维虽然来了电影节,但作为经纪人,却压根儿就没打算陪毛凌走红毯。怎么想,都是由高导带着毛凌走红毯比较合适,可以验明正身女主角,营造和谐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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