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被树丛刮坏了,鞋子走破了底,便猎些山中野物拎到最近的小城镇里去卖掉,换一身新的——仍是民间粗制的普通东西。
然后又披星戴月冒风冒雨地上路了。
从前,“他们”安排她的命运,是要她到绫罗遍地的皇城里去做锦衣玉食的皇后,住进帘幕重重的宫宇,琳琅满身,荣华满身。
还有个事事依顺的皇帝来宠她。
——她不要那样的生活。
天日将出了,姑娘在森林里醒来,叶影斑斑落在脸上,有一种触人心弦的美。
这种美是世间少有的。
它与皮囊无关,渗进了魂魄里。
它是属于生命原本的力量,生机勃勃,永不屈服。要找这种美,需要去看的不是繁华城市里脂红衣香的女人,而是森林间自由奔逐的野鹿、苍穹里向着太阳飞去的枭鸟。
那是生命所具有的原原本本的美,从眼睛里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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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城其实不是一座城,只是天涯而已。
没有人住在天涯城,也从来没有人从天涯城回来。
世人都说天涯城是在天下的最西边,只要一直朝着太阳落下的方向走去,也许便到得了天涯城。
阴雨微寒。
终芒戴着斗笠,走进一座名为“亡命”的小城。
亡命城是大地之西最后一座有人居住的城市,再往西去,便是茫茫群山,全无人迹了。林深无路,绝难行走,一切都只在传说里。
亡命城其实也算不上一座城,全城之大,不过一家小酒馆而已,才二层高。
雨幕中,酒馆灯火稀微。
这样偏远的地方,酒馆中自是没有别的客人,推门进去,只在破桌子上看见个盘腿而坐、衣衫褴褛的掌柜,衣袖子有一只是空悬着的,他没有左手。
他仍算是年轻,不过二十多岁,完好的右手正把什么东西揣进怀里。
终芒的脸遮在斗笠阴影之下。“店家,要一壶酒。”
那残臂掌柜的视线缓缓下移,望住了她半藏在袖子里的左手。“我这里有好酒,也有劣酒,你要哪一种?”
“有何分别?”
“好酒是用来喝的。劣酒,却是用来下故事的。”
“你有什么故事?”
残臂掌柜缓缓道,“江山壁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