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去换手术服了。
实习生朝着手术室里看过去。灯光这样亮,清清楚楚地照着手术台上的血。那么漂亮的姑娘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受人操控,血淋淋的连大脑也敞着。
她很痛苦吧。
但公司靠她赚了很多钱,庆功会上还要喜气洋洋呢,谁会管她的死活。
实习生叹口气,喃喃道,“你要是愿意像最近的A05一样,棱角磨平,听话一点,也不至于受这些苦。”
第三十四章
终芒在自己屋里醒来。
头有点疼,想伸手摸上一摸,左手背里却隐隐一麻,摸脑袋的念头一滑而过,不见了。手伸在半空里,忘了是要做什么。
于是出门去。
推开门,只这么短短一夜,府中忽地大不一样了。
府中旧日里是一种不由分说的华丽夺目,眼下却是柔情起来,红尘万里间最盛的一抹,一个温柔乡一般的地方,连素淡的东珠檐灯也挂两条赤红的细碎软缎,显出个风情万种、百般留情的样子。
终芒这间屋子外面更是成了个金玉流连之地。
小院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描金漆木箱子,装着的全是天下奇物,翡翠剔透,脂玉凝白,圆润的白珍珠溢出来了,流泻到地上去。
好一番盛情,满眼珠玉流光。
姑娘只觉得刺眼。抬脚便径直出了小院的门,懒得避开它们走,脚随意踩在珍珠上,碎了也不可惜。
没几步,遇着个侍女,低头小心翼翼地说凤独在书房里召她过去。
终芒不想去。
拒绝的话才说出来,左手背里又一酥麻,脚步自顾自地一变,朝着书房去了。言不由衷似的。
正值冬日,风尽是寒的,吹在脸上,皮肤都要裂开。可天上万里无云,到处都明媚,阳光里给人一种暖洋洋的错觉。
终芒到了书房,也不敲门,伸手推了门便进去了。
书房日暖,案头香炉烟气氤氲。
屋里那人朱衣曳地,手中轻晃着一只细白瓷的小酒杯,袖上的金丝凤凰随他动作一扇一扇,似是欲飞。
脚下还有一摊碎瓷片,他心情极好或极不好时,总是随手乱丢杯子。
——多么熟悉的画面。
只是如今,他身前没了那最是忠心耿耿的武侍,而她手上已有鲜血。
终芒慢慢走进去。
屋中的书案,仍是那张被她一剑破开的檀木案,厚重结实,雕纹细致,是找了匠人花了心思重又合上的。
他一向傲慢,东西不是非得用新的贵的,但一定要是自己喜欢的。只要他喜欢,再破了也不丢,修修补补,即使丑了也用。
凤独仍注视着杯子。“我知道你不喜欢送到你院子里去的那些东西。金珠玉坠,丽饰华裳,天底下的姑娘谁不喜欢,偏生在你眼里比不上一个馒头。”
“哦。”
“你知道你长得很好看么?是一种很独特的好看。若能饰以金玉,会更好看的。”
“哦。”
“世人也真疯了。你从前杀人那样多,他们怕你,都不敢议论。如今你杀的人更多了,他们竟是恋起你来,说你是天下一等一的美人,唯一的缺陷是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