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筝写了信,就准备去邮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同学。
“你又给你的中国同学写信了?”施文筝的白人同学问他。
施文筝道:“不是,是给我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写信。”
“你的朋友?是哪所大学的?”那人问,一边问,一边凑到施文筝身边看了一眼地址。
施文筝刚来的时候,学校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但相处时间长了,看到他的努力之后,便有很多人主动跟他交好了。
“他们没有读大学。”施文筝道。
施文筝的同学这时候已经看清楚那地址了,看清楚之后,就是一愣:“他们是布鲁克林的?!还是……老天!”
这人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施文筝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施文筝的同学看了施文筝一眼:“那里是贫民窟。”
施文筝愣住了。
施文筝对美国的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至少贫民窟他就没有亲眼见过,但也知道有钱人,是绝不会住到贫民窟里去的。
其实当时他就注意到了,那几个孩子虽然买了很多衣服,但都是廉价衣服,跟他们在一起的,也是黑人。
香港那边有有钱人,却也有穷人,甚至有不得不来国外打工的人。
施文筝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而等施文筝开始和林禹寻通信……
林禹寻以前过的生活,是最底层的,他再挣扎,都没办法摆脱如影随形的绝望,更没有时间和机会去思考自己想要怎么样的人生。
直到程豪出现,拉了他一把。
现在他有温暖的屋子可以居住,再也不用挨饿,还可以好好学习……林禹寻就开始思考他想要什么,想做什么。
除去跟程豪有关的事情,其他时候他都是异常清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