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设为右位、扭曲一个人、拔掉他身上的刺、剥削生命力和意志力、抽掉他的骨头,当成一种临幸和犒奖。
因为对方出于种种理由,虽然自己很强大很睿智,却选择不伤害他人、甚至慷慨做慈善,就觉得他好欺负。
用一种很残酷的爱去糟践和欺压这个人,看他为难且屈辱地容忍这一切的模样。
相信他不说“不”,就必定会容忍到最后,并且享受这个过程。
把一个比自己强、比自己温柔、比自己客气的人征服掉,让他失去自我,然后拿他来当做自己的某种勋章。
摧毁这个人,然后对全世界说“我爱这个人,我是在对他好”。
你身上有光,我吸干你的血。
你发光不就是为了让我吸你血?
你爱发光,你选择温柔,你强大却不伤害我,而是选择隐忍,那你不就擅长这个隐忍?你不就是该被放在右位好好疼爱?这不就是你的天赋?
《天赋》
这个思路我是熟悉的,电车痴汉就经常这么说:“女孩子穿那么少,难道不就是勾引我。”
强盗逻辑。
你散发光芒,就是为了让我采摘。
你选择客气,那就该永远客气下去,永远遭受掠夺,然后享受这个过程,享受这种宠爱。
去你妈了个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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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说我就不厨右位了,我也不是说这种感觉就没人能享受了,只不过放在上述这个逻辑链里,它是一个病态的推论。
因为双商高、能力强,选择以退让、奉献和不计较的姿态对待一些人和事,却因此被当作是一个美味的猎物。
想榨干他,所以放到右位去。
而叶白衣就是这个情况,他被认为是好欺负的,但我们都知道,他不是这种人,他只是身为一个入侵物种,在没有大是大非的情况下,他根本不屑于和任何小畜生较真,那都是孩子,而他优先保护生态环境。
而许多人把这种不屑理解成矜持,再把矜持理解成委婉的愿意,感觉叶白衣是一个眼睛里能容得了沙子的人,作为唯一的人类被关进动物园,终有一日会因为寂寞难耐,和小畜生繁衍后代,还是被小畜生压的那个。
那我也养过动物啊,我养的鸽子它拉屎拉了一地板,我在屋里学习,我都不跟它计较。
但是它如果试图来日我,我可能会拿它炖汤。
我也养过小鸡,刚破壳之后会有点雏鸟情节,展示它的依恋,不依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