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手上可用的钱财是很有限的,动钱就基本绕不开自己的丈夫,所以想花钱搞事情的难度非常之高,也正因为此,在不把丈夫出轨的事儿曝光出去的情况下,她拿那位小三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毕竟像她这样传统且端庄的女人,一贯不喜欢家丑外扬,也做不出上门打小三的行为,甚至心底里还想着丈夫能够回心转意。
种种限制如此之多,她想谋夺丈夫手中的公司股份,没人帮忙就真的只能等到离婚的时候打官司了,而法官的判决,可不一定都能达到预期。
第167章
“社长,这是霜花店剧组返给我们的最终版合同,如果没有问题,今天下午我们会派人过去正式签约。”
李贤因正和崔仁根打着哑迷的时候,康郑渊走了进来,适时地汇报了有关《霜花店》的投资事宜。
尽管在会议上对此事表现得很感兴趣,李贤因也有想过借机让S.MC&C发展一些影视圈的投资渠道,但投资《霜花店》这件事儿在李贤因这到底也算不上太重要,特别是如今麻烦事儿一大堆,他着实没什么闲心步步跟进,干脆直接丢给康郑渊练手了。
他这个新助理此前一直是个小喽啰,尽管毕业院校还不错,却也没对他的工作带来多少帮助,短暂的工作生涯都在各种打杂中度过,自然也就没见过多少大市面,对某些商业流程空有理论却无实践,拿《霜花店》的投资让他练练手、开阔一下实践经验也是不错的主意。
反正这个投资失败的概率着实不高,只要不在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设置的隐藏条款坑到,基本没可能出意外。
当然,就算真出了意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法务部会去收拾烂摊子的。
再说了,培养新人嘛,总是会在培养途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损失,像吴智彬那样刚成年就出来工作,又有些少年老成、脑子转得飞快的年轻人总是少数。
李贤因粗略地扫了几眼预版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当然不会找出什么明显的问题,这毕竟是双方谈了快一周的时间、妥协与修改了很多次才最终确定的合同版本,真要有什么明显问题,早就被律师看出来了,哪里还会打印出来送到李贤因面前,那不是找骂呢嘛……
“可以,下午签约的时候你也一起去吧,多和对方社长沟通几句。”
康郑渊知道社长的意思,这是想让他和人家拉拉关系,如果这次处得不错,那下次再合作的概率将会大大提高,如果能把OPUS发展成他们在电影圈的固定投资渠道,怎么说都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