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月殿还真的希望我去学习舞蹈吗……”她苦笑起来,“我这样的愚笨之人,只会丢人现眼而已。”
正说着,门外响起了扣扣的敲门声。移门一开,就看到老板娘的女儿阿志红着脸,跪坐在门前,说:“打搅了。我…是来陪夜的。”
这是贫穷地方不成文的习俗。如果旅客给的钱很多,那就包含了指要女人的费用;旅店里原本就会有久住拉客的妓/女,她们会在夜晚降临时去陪男人过夜。
不过,一般这种在旅店里的妓/女都是年老色衰的女人;像阿志这样,身为店家的亲女儿却被派来陪夜的,那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如果留宿的旅客是身份贵重的贵族,那店家就会让自家的女儿去陪夜一晚。万一有幸怀上了贵族的孩子,那这一家人都会跟着飞黄腾达。
许多平民家的少女怀着这样的梦想,于夜晚时陪着贵介的旅客入眠。
有时,遇到格外英俊的年轻郎君,即使对方不是贵族,女孩也愿意相陪。平安时代的男女风气格外开放,这也算是一种独特的体现吧。
优娜愣了三秒,问道:“阿志,我有一事,很是好奇。”
“殿下请说。”阿志的脸越发红了。
虽说面前这位殿下的打扮奇奇怪怪的,但他身上有盔
甲和太刀,那在平民眼里,就是贵族家的武士了;运气好的,还会是北面武士那种贵人也说不准。
“这里有两个人。我和他,”优娜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三日月,低声地询问,“你是…来陪哪一位的?”
阿志的脸上一片红霞。
“殿下,您在说什么话呢…当然是,二位都要招待啦!”
优娜:…………
她输了!!
她好菜!!
她不行!!
她要努力向这位妹妹学习!
优娜扶了下额头,无奈地笑起来:“虽说不想辜负你的好意,但我们今夜有事相商,你就回去休息吧。”
闻言,阿志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娇嗔道:“那明晚,我可以再来殿下这里吗?什么重要的事,竟比女人还重要呢?”
“不,也不用了……”
好不容易,她才将满面伤心色的阿志送走了。门一合上,优娜就忍不住吐槽:“三日月殿,您可真是招人爱慕呀。”
三日月宗近不置可否,笑说:“你可是错过了肌肤之亲的机会呢。”
明明是如此风雅高贵的人,张口却说出了“肌肤之亲”这样奇怪的话。没想到三日月宗近还有这样的一面。
“这场风雪不停,我们也无法找到剩下的人…哎呀,连你都感知不到的话,那我可就无能为力了。”三日月宗近徐徐地说道,“不如就在此地休息吧。他们很强大,倒也不必太过担心。”
话虽不好听,却是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