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页(1 / 2)

沈馥之一听这可怜兮兮的奶音,登时心就软了:“造孽啊,那恶妇的心,可是肉长的?对欢姐儿刻毒也便罢了,这自己亲生的骨肉,说弃就弃。老话说,宁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今日俺方知晓,老话,有比哑炮还不灵的时候。”

侍立在廊下的美团一听,忙道:“二娘,俺去端吃的来。”

沈馥之没好气道:“方才怎么不去?大人有过节,与稚儿何干?”

杨管家赶紧打圆场:“俺们也是刚到。”

杨官家掂着这宅子女主人的口吻,略松口气。

姚欢却紧张起来。

我是冒牌的姚家长女,这坐下来一唠嗑,言多必穿帮,便当个闷嘴葫芦,做出一切都听姨母安排的样子吧。

她又偷瞄那小男娃,眉眼还真与自己有不少相仿之处。

方才杨管家陈情时,口风中已表明,她与这小娃是同父异母的姐弟。自己十八岁,弟弟五六岁,此前与美团零星的交谈中姚欢又得知,姚家是在自己及笄之年才搬来开封,也就是说,自己所寄躯壳的原主人,姚家姑娘的亲生母亲至迟在女儿十一二岁时就去世了,父亲续弦,生了眼前这男娃,然后带着全家来到开封城。

哦,怪不得杨管家说继母跟秦州的牙人跑了,同乡呐。

牙人,在宋代就是中介的意思。比较大宗的交易,买货买房买地,都须有官方认可的牙人参与。姚欢猜测,自己如今论来还是在室女的身份,对姚家家产有份额,房子却就这么卖了,定是继母那牙人相好出的力,没准下家也是串通得个便宜的。

姚欢大致梳理了一下,但也无甚用处。她这几日有心盘算着去姚宅分家产,可真到了面对姚姑娘的至亲时,细节上的麻烦多了去了。

她甚至连“弟弟”的名字都不知道。

姚欢憋足了劲搜刮自己的脑海,期待着冥冥中的姚姑娘能否给自己留下点儿这方面的记忆线索,却无甚收获。

唉,如此看来,这姚姑娘还真的是只对她战死在洪德城的情郎刻骨铭心,将那天人永隔的巨痛作为唯一的信息,赠与半月前乍然穿越过来的姚欢。

所幸,美团这婢子手脚真快,片刻间已端上来四只大碗。

“二娘,你今早吩咐过要做猫耳朵,还好俺多搓了些,够吃。”

最新小说: 虐文女配的101种be(快穿) 金手指是情绪头条系统 不就是个奥运冠军[花滑] 404寝,下楼团建! 娇气小丧尸又在欺负坏男人 远古大佬抓我生崽崽 草本乔木 社恐和纸片人恋爱后 纨绔小少爷的农家饭馆 天造地设(公路,1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