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糖霜山楂不能在暴雨天被他带回家了,连燕出奇地不再愤怒,他浑浑噩噩回了卧室,拿起手机,翻微博,翻歌单,可好像哪首歌都不像他了,最后连燕分享了《三千年前》,又发了一段很长的、冗杂的话语,他只想说给自己听。
“会有人单纯依靠回忆活着吗?我有时候觉得我并不是真实的,我像是还活在过去,我明明坐在衣柜里,但我觉得我在课桌前,书本上都是叉号。我做梦都在想着我跳进热带的雨林里,可我看到网上说赤道也不一定是高温的代名词,那哪里能没有燃料就烧起来火焰?回忆是必需品吗?那如果我老了,我忘记事情了,那我又该怎么办,我这样算死掉了吗?道理好像是这样。”
连燕不想再写下去了,他最后的力气都用来按发送键,手机扔到了枕头上,那本来是睡觉的地方。
暴雨还在下。
星期六的时候,连燕翻出了家里的美术刀。刀后面有些生锈了,但前头是尖锐的,能划开纸张,连燕用美术刀切割纸张,企图模仿那天沈平格给他的纸条,可惜他不知道沈平格用什么笔写的,不然他会模仿的更像。他在这方面有独特天赋。
号码他是记得的,但他并不知道如何打给沈平格。
小纸块在桌子上散开,像很大的雪片,天黑下来,外面雨声似乎小了些,但仍在下,雨的腥气潮湿在墙壁攀附,车子驶过积水,“哗啦”一声,车灯短暂地划过墙壁,又黯淡掉了。
连燕垂下眼,拿着美术刀,慢慢划手腕外侧,身体不是他的,他开始续上自己在微博说的话。他是活在过去的人,现实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他不觉得疼痛,这是真的,他看到血液流出来一点,这让他想到了《红》。
沈平格唱歌很好听,如果他唱的话,和雨天很搭。
告别仪式是必要的,连燕拿起手机,他的指腹是干净的,血液顺着手腕继续朝下淌,滴到了地面上,很小的声音,他打开微博,精心挑选了歌单,张国荣的歌放过了,他选了王菲的歌,一首很好听的歌,连燕倾向于听那些带独白的歌,这让他常产生自己在说话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