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她还以为是宫则,原来是默言送她来的。
不过想想也是,宫先生行动不便,又怎么可能能抱她送医院呢?
沈乔摇摇头,很快就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宫则只待了一会就离开了,沈乔一个人在医院打完点滴,自己办理了出院手续。
本来就没什么病,外伤敷药就好了,打了点滴胃也不疼了。
去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她还想着如果差钱她能补上,可是没想到,窗口里的护士小姐姐还给她退了四千多。
沈乔拿着那四千多,手心都在烫,看单子上,默言一下给她交了五千块钱!
这是住院,又不是银行存钱!
沈乔被惊着了。
沈乔从自己的钱包里拿了一些钱补上去,凑好五千块整收好,打算回去还给默言。
一转身,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前面的走廊里走过去。
“盛娇娇?”沈乔嘀咕。
盛娇娇心思不正,总是喜欢耍点小手段,她该不会是来跟踪自己的吧?
沈乔不放心,抬脚跟了上去。
盛娇娇低着头往前走,情绪似乎不太好,都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着。
沈乔一路跟着她到了医院后面,现她站在一棵树下,而她的对面也多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挺不错,嘴里叼着烟,看上去吊儿郎当的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此刻,他正站在盛娇娇面前,一脸的不耐烦,“怀了就打掉,你还想生下来不成?”
盛娇娇咬唇,双眼通红,“你当初哄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如果我怀了,你就娶我的……”
叶阑?
叶家那个花花二少爷叶阑?
盛娇娇是什么时候跟他搞到一起去的?难怪上次还上了一辆宾利车……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再说了,我叶阑什么身份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要是承诺有用,我现在早就子孙满堂了。”
盛娇娇咬着唇,眼泪不断的往下掉,哭的梨花带雨。
叶阑蹙眉,从皮夹子里抽出了一沓现金,“拿去打掉,好了好了别哭了,就是个小手术而已,做完了晚上我带你去嗨。”
“叶阑,我不想做,他毕竟是一条生命啊,是我们的骨肉啊,你怎么忍心啊……”
叶阑的脸色垮下来,伸手捏住了盛娇娇的下颌,“娇娇,你要是不听话,信不信我以后都不管你了。嗯?”
然后,他又从皮夹子里抽了一沓现金,“拿着这钱去找医生。”
说完,把钱塞给盛娇娇,就上车离开了。
沈乔没打算管盛娇娇的事情,转身走出了医院。可是她没有注意到,盛娇娇已经现她了。
沈乔!
盛娇娇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因怕不确定,急忙跟了过来。
站在医院门口,盛娇娇看见沈乔上了公车,离开了。她双手紧握,咬紧牙龈,眼里的恨意滔天。
回去之前,沈乔去附近的菜市场溜达了一圈,买了些新鲜的果蔬,带回别墅晚餐。
别墅院子里多了一辆红色的小跑,等沈乔开门进屋,就看见玄关处多了一双女士高跟皮鞋,而客厅里,隐隐约约传来女孩说话的声音。
来客人了?
沈乔换了鞋进屋,抬起的视线一下子跟客厅里坐着的人撞上。
“沈……小姐。”那女孩站起身,落落大方,主动跟她打招呼。
沈乔也认出来了,这就是前两天她跟着宫则去吃饭时,饭桌上认识的翁晓晓。
沈乔礼貌的点了下头,“翁小姐。”
翁晓晓的视线落在她身上,今天的沈乔没有那晚穿的光鲜靓丽,洗得白的牛仔裤和衬衫,一看就是很便宜的货色。而她手里此刻也拎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有芹菜的叶子从袋子里面露出来。
翁晓晓一番打量,心中略有疑惑。
如果真是宫则的女人,怎么会穿成这样?现在她看见的沈乔,简直就像一个女佣!
“我去厨房……”
沈乔的话没说完,默言就走了过来,伸手接过了袋子,“沈小姐辛苦了,今天家里来客人了,厨房交给我了,您去陪翁小姐说说话吧。”
默言说着,冲她挤了挤眼睛,随后便提着蔬菜去厨房了。
翁晓晓微笑,“沈小姐,过来坐。”
沈乔朝宫则看了一眼,见他也正用温润的眸子看着自己,心中大概明白了。
想是上次饭桌上,翁晓晓还没彻底死心,这次又追到别墅来了。默言的意思她明白,是让她继续配合先生演戏。
演戏她在行呀,她可是专门弄这个的。
沈乔走了过去,在宫则身边坐下来,弯起唇角,“早知道翁小姐过来,我就多买些菜了。”
“没关系,我不挑食的,吃的也不多。”翁晓晓笑着说道。
这摆明了是要留下来吃饭,不打算走了?
不等沈乔说话,翁晓晓又道:“沈小姐今天跟那天不太一样,刚刚你进屋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乍一看还以为是别墅里的女佣呢。”
沈乔保持着笑容,淡定的解释,“我平时没事,都会这么穿的,这么穿着自在,去菜市挑菜的时候也不用担心会被弄脏。”
“可是,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这种事情,不应该是家里的女佣来做吗?而且,宫先生怎么舍得让你穿这么廉价的衣服?”
翁晓晓步步紧逼,一寸不让,每一个问题砸过来,都带着探究和试探。沈乔虽然是个小演员,但是却没对付过情敌。
即便是曲靳洲劈腿,她也没去找叶美琪闹过。相反,每次都是他们主动来招惹她,而她也只不过招架两三个回合,然后狼狈离开。
跟人斗心机耍狠,她这幅软肠子还真的做不出来!
沈乔正想着措辞,宫则就已经伸手过来,温热的掌心一下子覆住了她的手背,手指捏着她的手指,擦掉了指尖上的一丝尘土。
“为了照顾我,辛苦你了。”
男人深邃的眉眼里,尽带温柔。
沈乔的心脏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两手相触的地方仿佛有股电流窜过。此刻她看着宫则,心跳如擂鼓。
不过她明白,这只是在做戏!是为了做给翁晓晓看的!
沈乔压下眼睑,努力稳定自己的情绪,声音细细的吐出,“不辛苦。”
沈乔是有些不自在的,可是这一切落在翁晓晓的眼里,却成了娇羞。看见宫则握着沈乔的手,翁晓晓顿时觉得此前的试探都化为泡影。
到了吃饭的时候,默言将一切都料理妥当,沈乔推着宫则过去,翁晓晓也跟了进来。
一张餐桌,三个人。
翁晓晓主动坐到了宫则的左手边,“宫先生,我给您盛碗汤吧?我爸说,饭前喝口汤,最能开脾养胃了,对身体也好”
宫则却握住了沈乔的手,“让乔乔来吧。”
“行。”翁晓晓这么说着,还是亲手盛了一碗汤,放到了宫则面前。
沈乔才来没几天,只知道宫则口味偏清淡,具体他爱吃什么却不知晓,就随手夹了一块鱼肉放进他碗里。见翁晓晓看过来,她连忙眯起眼睛,对着宫则肉麻兮兮的说了一句,“亲爱的,你尝尝这个鱼肉。”
“嗯。”宫则十分配合的执筷,夹起那块鱼肉送进了嘴里。
沈乔满眼期待的看着他,“怎么样?”
宫则嘴角卷起一抹浅笑,“跟乔乔做的自是不能比。”
沈乔面露娇羞,低头吃饭。
翁晓晓捏着筷子,感觉自己在这里就是个多余的。这还不算,她怎么觉得无形中就被塞了一嘴的狗粮呢?
饭后,翁晓晓坐在沙上,还是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
沈乔端着切好的水果走过来,“翁小姐,吃点水果吧。”
“谢谢。”翁晓晓扫了一眼那果盘,并没动,视线重新落回到宫则身上,继续先前的话题,“我父亲说,您是从南城来的。我以前在南城读过两年书,那边的景色真的很不错的。”
沈乔在旁边坐了一会,现翁晓晓不愧是首富翁驰的女儿,话题都找的很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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