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涉及合同的事情。
经纪公司那边,肯定是不可能允许别人用假的身份证去签约的。
于是,在经纪人的连哄带骗之下,原身很快就将真实情况全部透露出来,而经纪人则是表示,你以后演戏要是出名的话,肯定是会被家里人看到的,说不定现在演的这个角色就已经被家里人注意到了。
与其用假身份证出事暴露。
还不如回去商量一下。
尽量降低事情的影响。
与此同时经纪人还表示他可以跟她一起回去,帮助她劝说父母。
在经纪人巧舌如簧的劝说下。
原身总算心动,然后满怀忐忑心情的跟着经纪人回了自己家乡。
至于她家当时的情况。
只能说不好也不坏,就那样。
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
幸好当时她走的及时,那家煤老板还没来得及给彩礼,她就已经逃走了,所以她父母除了对她怨恨不已,以及被媒人骂了一通之外。
并没有什么经济损失!
当然,如果没得到十万彩礼也能算损失的话,那是的确有损失。
在原身回到家,并且见到她父母的第一瞬间,她父母不是问她去哪了,也不是问她出去受没受苦。
而是一个拿棍子一个拿绳子。
像要逮跑出猪圈的猪似的。
后来还是她经纪人出面,又是拿法律大棒敲打她父母,又是拿她当了明星之后能赚很多钱,远不是那点彩礼能比的这甜枣来说事情。
原身父母才暂且偃旗息鼓。
而最终结果就是,原身必须把她赚的钱的大部分给她父母当养老钱,不然他们就会到处说她不孝。
让她名声臭掉,万人唾弃。
原身当时对她经纪人还是蛮佩服的,所以见经纪人对此没任何意见,她自己最终也没提什么意见。
有了这份允诺,以及原身又把自己攒下的三万块钱交了出去后。
她便顺利拿到了户口本,并且办好了身份证,与那家经纪公司正式签约,并且一签就是整整十年。
原本原身以为,她跟经纪公司签约之后就能有更多的演戏机会。
就能演更好的角色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签约的那家经纪公司压根就没什么能力,找来的资源全部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都是些没什么人愿意接的角色,有些角色甚至于都不用露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