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四八年的时候,原身总算遇到了一个还算合心意的,跟她年龄也差不多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两人一见即合,只稍加相处了两个月时间就定好了具体的婚期,并且于当年年底结婚。
那一年,原身二十四岁。
第二年,原身正式加入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开启了自身事业。
最开始那几年,也就是四九年到五二年那两三年里,妇女联合会主要是搞宣传工作,宣传妇女能顶半边天之类鼓励男女平等的工作。
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忙。
需要到处做宣传,做演讲,讲事实,讲道理,还要批判重男轻女行为等等,不管是原身,还是妇女联合会里的其他成员,基本都是忙得脚不沾地,积极的奉献着自己。
正因如此,原身跟她丈夫在那段时间一直都是聚少离多,甚至过程还因为过于忙碌,流过一次胎。
导致两人大吵了一架。
之后原身才开始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并且顺利地在五四年再次怀上一胎,然后于五五年三月份生下了自己的长子,之后又于五六年再次怀孕,于五七年五月份生下自己的长女,因为他们家已经有子有女了,同时原身她也不想再因为怀孕的原因耽误她妇联的工作。
所以在第二胎生下之后,原身就一直都有算日子,把有怀孕风险的日期全部都排除在外,并且尽量克制与她丈夫在一起,借以将更多精力放在全国妇女联合会工作上。
积极的参与妇联的工作。
就是协调矛盾,帮助妇女……
不过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她们妇女联合会主要断的就是家务事,因此,有些事情处理起来自然是麻烦的很,有的时候甚至于还会弄得自己里外都不是人。
比如说发现有人家暴妻子。
她们派人过去调解。
之后问题就来了,调解的轻了不做惩罚的话,男的根本不接受教训,她们妇女联合会的人一走,可以说前脚走,后脚他就可能又打起自己媳妇来了,压根就毫无作用。
可要是调解的重了,比如说找民兵队,把那家男的抓起来打或者说关起来,那家媳妇可能立刻就哭哭啼啼的闹了起来,说这是他们家里的事情,让他们别管,说家里不能没有男人,不能这么对她丈夫。
然后男方母亲又开始闹。
让他们放了她儿子等等。
最可怕的是,有时候甚至于就连女方的母亲都会过来,给她那个打了她女儿的女婿求情,要放人。
种种魔幻现实主义,种种让人难以理解,难以想象的事情,一直都在不断的发生着,也在不断的寒着那些妇女联合会相关成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