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也的确是这么干的。
当女儿到了年纪就帮忙相亲。
把女儿嫁了出去。
三个孩子都没什么文化,自然也很难有什么出息,无非就是打工和在家里当家庭主妇,生活虽然饿不死,但也不富裕,反正就是到了年纪相亲结婚,然后打工养孩子。
原身丈夫因为年轻的时候吃了很多苦,九岁就成了孤儿,是吃公社饭好不容易长大的,所以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再加上后来养儿育女也比较费心,下了不少苦功夫。
在种田之余还到处扛大包。
帮人家打工。
所以,五十多岁身体就垮了。
六十刚过没多久便去世了。
本来以他们家的生活水准,再配合后来的房价,是很难买房的。
就是贷款都很难买得起。
不过他们家运气不错。
正好碰上了拆迁。
一套大房子拆出了四套,其中两套大的归两个儿子,两套小的一套归原身,还有一套归原身女儿。
当然了,房子面积是不够的。
所以需要补不少钱。
其他人是各出各的,只有原身那套小房子需要补的钱由她两个儿子出,一人出一半,相对应的就是等原身死了之后,原身的房子也得归她的两个儿子,这一点是他们拆迁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好了的事情。
为了这,原身两个儿子还欠了不少债,这才把需要的钱款补上。
想想看,拆迁都这样了。
不拆迁到哪指望买得起房。
等回迁楼建好了,大家都搬进去之后,原身的大儿子就表示不放心原身一个人在家住,所以特地把原身接了过去,而原身手里的房子则是租了出去,每个月八百块钱。
这笔钱都握在原身手里。
也是原身的主要经济来源。
至于其他经济来源。
有当初田被征收了之后的补偿款,还有到了年纪后发的养老金。
虽然不多,但每年也有几百。
除此之外,原身还会去家里剩下的地里面稍微种点菜,拿出去卖卖,每次也能收入个十几二十块。
总之原身收入很少。
每月平均下来也就一千多块。
加上最初的田地补偿款,那原身手里的总存款也只有两万多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