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也是,一副骷髅怎可能跟人对打,必有外力牵引操纵,它映在那小子护腕上的影子便是再铁不过的证据。再细看他俩过招的模样,越发不像互殴,反像切磋武艺,那骷髅的身手招式仿佛另一个他!
偷窥中的桃夭神情复杂地看着他们,原来世间之人没有最无聊只有更无聊,夜深人静大冷天,居然有人无聊到在坟地里停留且挖了一具白骨出来陪他练功夫还有,那青铜棍子只怕是这家伙的兵器,毕竟看起来他俩十分般配。若真如此,那怪物便是他养出来的,那此刻如何是好?硬冲出去制服他?好像没什么胜算,且不说他会哪门子异术,单凭他拳脚功力,可能半拳就把她打死了要不就赌他不是个没良心的坏胚子,出去哭哭啼啼撒泼打滚求他把咸鼠放了?如果咸鼠还没死的话哎呀,好矛盾!桃夭转了转眼珠,还是用药算了,上回收拾天仙楼那对老贼的药粉还有剩,全用出去的话,只怕这家伙也定招架不住那千虫爬过的奇痒之苦,如此事情便好办多了。
决定了!用药,痒死他!
她把身子埋得更低些,正伸手去解布囊时,天上却冷不丁飞来个白晃晃的玩意儿
第三十七章佛眼(3)
咚!
哎呀!
不明物体端端砸在桃夭的脑袋上,她没憋住,痛得叫出来,捂着脑袋回头一看,那十分眼熟的骷髅头正躺在身后,咧着嘴冲她笑似的,与此同时,前头又是哗啦啦一阵响,男人面前无头的白骨突然垮了一地。
练功练完了?把人家头都打掉了?
桃夭看着那家伙深吸了一口气,没事人一样转过身,拿起搁在门槛上的黑色披风抖了抖,不慌不忙地披上,边系带子边问:此去可吃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