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浓浓,月光醉人,刚刚又折腾了那么久,水瑟终于也受不了周公的召唤,前去赴约了......
一大早,水瑟就在轰隆的噪声中被逼清醒过来,很是不耐的从床上爬起来,理了理因为药物变红的头发,披了件外袍就来到金壮壮门口,轻轻敲了下门道:“壮壮姨?起来了吗?”“恩,进来吧!”里面传来喘着粗气的声音。水瑟听罢推门而入,就见金壮壮举着两块大石,正上下交替的锻炼臂力,可见,挖洞臂力很重要。水瑟一见自己的真丝睡衣被那一身的臭汗浸湿,不觉有些心疼,而后转身来到门口叫道:“晓,昨夜吩咐做的衣服呢?”
晓一听主子起床了,赶忙打自己的房间出来,手上捧着自己找裁缝连夜赶制的工作服,呈给水瑟道:“主子,都在这儿呢。”“好,送进去吧,你去准备早膳而后套上车,我们今日离开此地,后面的几家书行就不看了,直接去珅国。”水瑟眼神往屋里一瞟,晓立刻会意,进了门去,什么也不多说,放下衣服,抬脚就出来水瑟的屋子,办事去了。
金壮壮扔下了两颗大石块,拍了拍手上的石灰,拿起桌上放着的衣服,眉上一喜道:“这可是我看过最好的衣服了。”“火锅我选了最牢固的料子,往后你挖坑打洞都不碍事,也不影响动作,你穿上试试?”水瑟鼓动道。金壮壮也不谦让,脱了水瑟如同窗帘一般的睡衣,光着身子拿起新衣服在自己身上比划着,惊讶道:“真合适啊。”水瑟轻笑,晓那金金火眼可真不是盖的,金壮壮七手八脚的把衣服穿起,身上的衣衫宽松不拘束,各个关节可以很好的伸展弯曲,只是袖口裤脚处可以收紧也可以打开扣子放松,是前世很普遍的工作服,而且还是开衫的,对于金族嫌麻烦的毛病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