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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又咋样,吃不饱饭的,还是吃不饱饭。

而且生产队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大家都在努力干活儿,都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刘涵不知道去哪儿,赵兴国就更加不知道了。

他以前来县城,肯定只有一件事儿,就是给妹子香云买肉。

他妹子落水前,每顿饭,必定是细粮。

最多隔三天,就要吃一顿肉,那会儿真的是当公主一样的养。

现在香云已经变了很多了,吃的和大家一样,虽然每天早上,他妈还是会给香云一个水煮蛋,可赵兴国,却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嫉妒自己的妹妹能够吃好东西了。

这是香云应该得的,他这个做哥哥的,也高兴妹妹能够吃好!

“那我们……再去逛逛?对了,百货大楼还没去!”赵兴国开口。

他想起,出门的时候,他妈给他的几尺布票,或许……他能够给刘涵买一身衣服的布。

“百货大楼?别去了吧,那里东西比供销社贵。”

百货大楼东西的种类比供销社齐全,布料什么的,都比供销社的好看,还有鞋子和手表、头绳那一类的东西卖,就是东西会卖的比供销社贵一点。

“没事儿,咱也不一定是去买的,先去看看!”

赵兴国手上十块钱,和刘涵一起,加上买东西那些,不到两块,剩下八块钱,只要不买毛线和灯芯绒之类的布料,应该还是够的。

在百货大楼,赵兴国带着刘涵转到了卖布的地方。

这个年代的布料颜色还是比较保守的,黑白灰蓝,四种颜色为主,黑白两色,用的更多。

加上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所以款式也比较老旧。

当然,这是常态,大街上,大家穿的一样,还不觉得尴尬,你要是穿的和别人不一样,那才叫尴尬。

赵兴国给刘涵选了一种小碎花的的确良布料,七毛五一尺,赵兴国一口气买了六尺,花光了陈五月给她的布票。

付钱的时候,刘涵心都在疼。

六尺布,四块五,换成正规市场的粮食得有二十多斤了。

赵兴国付完钱,布就是他的了,他转手给了刘涵,“给!”

“兴国,要不……要不这布给香云吧,我还有衣服穿。”刘涵道。

虽然两个人已经在处对象了,很有可能还会结婚。

但是刘涵还是不习惯用赵兴国的钱。

“别,不用的,香云衣服多了去了,我妈不会让她苛着!”

赵家最受宠的就是赵香云。

毫不夸张的说,赵香云一个月最少有一套半套新衣服。

就算不是她妈做的,也是城里小姨寄过来的。

虽然很多自家妹子都穿不下,不过她现在瘦了这么多,搞不好,从前小姨寄得衣服,就能慢慢穿得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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