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当每日跟她那心肝上的男人打得一片火热,根本不着家,跟个女鬼似地,不到半夜不敲门,被我吼了好几嗓子,才知道带钥匙。
我没回来那几个月你也能进来,现在就进不来了?
德行!
丁当感动的说:“原来,原来,我进这个公司就是为了,为了碰到,……他!”
这韵压的。
压的我是怒火中烧,一脚把她踢出去。
青青研究生实验比较忙,听说暑假都免费捐助给导师当义工了,偶尔会在六日过来陪陪我。
一般说来,我成了正宗的孤家寡人。
李柏思偶尔露面,可这个大忙人,不比我,新人很多东西还不能上手,还是很清闲。
六日总能看到露脸的竟然是刘洋那个贱人。
我以为离了石一那小子,我和刘洋路上碰到都不会打招呼,我仰头看屋顶,又转头看在我们寒舍中喝汤喝的不亦乐乎的那个贱人……
这人就喜欢蹭汤喝,原先长在石一家蹭陈姨的汤,现在终于又寻觅到我这个有潜力的目标。
我瞅着他手里的碗,心里点头,……就这样吧。
我之所以没把他用晾衣杆扫出去的原因,是因为他升职了,由贱人升到我的私人小白鼠。
王工的汤不仅让他念念不忘,让我也是,可我自己怎么熬也熬不出那个味道来。
小白鼠站在旁边:“……为什么是我尝?”
不是你尝是谁尝?
小白鼠说:“淡了。”
容易,放盐!
小白鼠说:“咸了!”
更容易,加水!
小白鼠说:“算了!”
容易……
什么意思?
小白鼠说:“难喝死了!”
不怕死的又加了一句:“你别熬了,这个汤熬好了连狗都不喝。”
……我阴测测的监督着连狗都不喝的汤被他喝的一干二净。
诚然,他连狗都不如!
他放下碗,佯装不安:“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来蹭汤就来蹭汤吧,还给我拖家带口。
提起他的猪狗不如,我摸着那只萨摩耶光滑的白毛咬牙切齿。
我也算认识了他好几年,以我对他不算了解的了解,这人,会养的宠物就是女人,哪里会那么有爱心,养条体形健硕的萨摩耶呀。
又不能伺候他上床。
他实话实说,去C市找你时,路上捡的。
这是美化了一千倍的说法。
他是看着这条狗漂亮,起了歹意,顺手牵狗,给偷到B市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