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傻笑的看着他:“好。”
其实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都没什么意义,重要的,只是我想跟他在一起。
有一种画面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那就是我们手拉手像平常的情侣一样走在香港的街道上,路人在身旁来来往往,偶尔会有人多看我们两眼,我自恋的觉得那是回头率,卓景的掌心温热,跟着他我并不怕迷路,偶尔的时候我习惯抬眼看他,看着卓景的侧脸还会兀自傻笑两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
卓景会以一种无语的眼神看着我傻笑,面无表情的吐出一个字:“傻。”
随后把自己的脸转向另一边,我趁他转过去时冷不丁的把脸凑过去,直接就会逮住他那扬在嘴角的笑意,这游戏让我屡试不爽,我们没什么过多的言语,只是一次次的这么你来我往,卓景不想让自己小心思暴露出来,但是我却一次次在那围追堵截,一看到他偷笑我就忍不住的得意,我想外人看见我这样一定觉得我是神经病,但是我不在乎,这种幸福满溢的感觉我想单凭语言是没办法说出来的。
……
老实说我连‘叮叮车’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等到上去的时候才知道居然是那种有轨道的电车,而且从后面上车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我一直没看见卓景投币,见卓景直接拉着我手上到二层坐到后面,我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揽住卓景的隔胳膊小声的道:“我们是不是逃票了。”
卓景看着我,眼里微微的戏虐:“是啊,那怎么办。”
我觉得他肯定是有猫腻,随即挑了挑眉:“反正我不怕,大不了跟你一起去警察局。”
卓景揽住我的肩膀,又开始牵起嘴角:“呦,马娇龙在香港也要横着走啊,坐车都不给钱的。”
我把头靠过去:“那你以为呢,反正抓也不是抓我自己。”
车子开得很慢,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到站的时候它就会叮叮当的响两下,所以叫叮叮车,到是蛮好玩的,尤其是在二层,风景真的很好,我从来没有旅过游,哪怕是去外地给别人看事儿也只是看完就回来了,好似每一次都行色匆匆的样子,而且,还很怕别人认出我来,指着我说哎那不是谁谁谁么,但是在这里却没有,也丝毫不用顾忌到那些,感觉这个城市的节奏很快,但是车子走的很慢,我静静地枕在卓景的肩头,好像现在的时间就是偷来的一般,不知道坐了多久,我很迷恋这种感觉,这么枕着卓景的肩膀很舒服,不想下车,就这么看着身边的人上上下下,都跟我们没有一点点的关系。
“想下车吗。”
我挪动了一下位置抬眼看他:“你想吗。”
卓景习惯把下巴抵到我的额头,“我觉得这样很好。”
我微微的牵起嘴角:“那就在座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