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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星期五先生又一次因为饭量暴露了。
当然,他敢在自己面前毫不掩饰,还是有原因的。
在荒岛时,毕竟是自己分享了食物,可以解释为他为人正直,不便多吃。后来去了市长府,他们也从来都没有同桌吃过饭。
克莉丝很有自信,换个人来,绝不会像自己那么快猜到。
因为养过格里芬,她最开始才能这么快联想到他是逃犯,加上鹰是不会说话的,她亲自带大它,所以能清楚分辨出什么样子是饭量到此为止。
有了这个线头,就像在荒岛上一样,她再次识破了他。
因为国务大臣的教育,整个地中海的宫廷礼仪,克莉丝都了若指掌,那位“水手辛巴德”的男仆,根本就是从突尼斯皇宫里出来的。
突尼斯是阿拉伯国家,正好和他那个打扮切合了,而且突尼斯就在西西里岛附近,首都与意大利刚好隔海相望,马赛、罗马和突尼斯三个城市连接在一起,克莉丝大概计算了海里和路途时间。
这个行程很紧,就算事情不多,半年时间,逃犯肯定也只跑了这三个地方。
难道政治犯的根据地在意大利?
克莉丝拧眉,考虑到背后政治活动的可能,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和老师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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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窗幔后目送着年轻人踏进华美的四驾马车,爱德蒙才侧头问弗lun奇:“这个家徽是哪一家的?”
弗lun奇想了半天,他作为银行家,罗马所有贵族都打过jiāo道,却实在想不起来有这一幅,只好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