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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肉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肉骨头把酱红色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根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色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肉的。

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欢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满,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饱了,肉着东西吃着又觉着饱,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能吃肉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肉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爱。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肉别其他的肉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吸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缝里的那些肉,必须十分困难地才能咬过来吃掉。为了吃一口肉,大概得消耗掉一口半的肉提供的热量,但真放弃的话,又十分地舍不得。

大概也就是因为吃得不容易,所以才格外的香吧。

吃这样的骨头,就得是双手并甩开架子地吃,路远之一开始有些放不下,更不想把手弄得油乎乎脏兮兮,所以好半天也吃不掉几个,但吃出味道真把架子放开了之后,路远之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骨头肉很香,啃肉的时候还能磨点骨头下来,软烂的肉和汤汁在炖煮的过程中变得十分入味,再配合着一起咬进嘴里的筋,酱香软烂又步伐又嚼劲,要是找到一根连着长长的筋的骨头的话,那更是畅快得不行,炖煮过的筋吸收了浓厚的香味,软糯得比肉更有风味,不会倔强得咬不断叫不动,但也没有失去全部的韧性,吃起来又软又弹,让牙齿不能更享受了。

时尉习惯在全部吃完后再吸骨髓,路远之也学了他这个习惯,一开始说着绝对不吃完,但真的放开吃后,不仅吃得干干净净,还多要了一盘爽脆的双黄瓜。

吃完晚饭,宿舍里正在睡觉的四只小可怜被他们记了起来,准备给他们买点吃的带回去。于是洗完手后,时尉便让路远之在外面等一下。

燕京的冬春天冷,夏天也热,店里氤氲着让人忍不住唰唰出汗的热气,店外面却是好很多的。

路振宁正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以往抬着下巴摆出一副威严把自己打理得盛气凌人的中年男人,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意气风发。

路振宁虽然是个一大把年纪还靠得靠儿子的废物,但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大概是越缺什么越听不得别人说什么,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在外表这一方面,他都把自己往精英的方向去塑造。

但现在呢?那里还有那种装模作样成功人士的派头,头发杂乱,眼里全是红血丝,眼带下垂得都要碰到法令纹,不仅是胡子拉碴,右嘴角还裂了口子往外渗着黄色的浓水,混着丝丝的血迹,常年养尊处优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蜡黄,赶时髦装庄重的西装也没有了,圆领的T恤领口都泛着黄。

六月末七月初的傍晚算不上凉快,但也没白天那样的燥热,但路振宁跑过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被汗水浸湿,鬓角额头鼻尖也无一例外地挂着汗水,看起来既狼狈又可怜。

他先是跑到燕大的宿舍找人,敲了好半天,才被实在受不了爬起来的林峰告知了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叫嚷得把所有人都吵醒了之后,无奈开始回忆,终于想到时尉提过要不要给他们带点酱骨头回来的事情。

然后路振宁连酱骨头店在哪里都没听完就跑出来了,一路抓着人就问。

路振宁这段时间过得并不好。

路老爷子这次是真的气狠了,吩咐门卫连小区大门都不让进。

白衣芳和路振宁不同,她几乎没怎么工作过,之前虽然拿着工资,但那是路振宁给她找的清闲工作,只要喝喝茶水聊聊天就能混过去的家属工作,但从路远之那里借到钱开了厂后,她连只要定点上班的活也不干了。

路振宁虽然干了几十年的厂长,但他的心大眼高,小厂子不愿去,大厂子没关系安排不进去。私人的厂子更别说了,不是小得一家几口上阵忙活,就是不愿意请个祖宗回来碍事。

路老爷子不管他,路大伯和路小姑虽然顾忌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没落井下石,但看到路振宁倒霉还是非常乐意的,和邻居聊天的时候顺嘴就把路振宁和路老爷子闹矛盾的事情嘴秃噜出去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住院的事情闹得挺大,虽然顾忌着路家的面子没到处八卦点什么,但背后怎么说也不知道。

路振宁这人嘚瑟,院儿里对他早看不顺眼的多了去了,虽然还没人明着给下绊子,但也甭想和以前那样哄着他。

从来都是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路振宁的酒肉朋友虽然多,但也没几个是能共患难的朋友,要不然怎么叫酒肉朋友呢?

前几月梅国那事,路振宁把厂子卖了,钱也赔进去了,骗子跑了,他不仅没把钱要回来,还被查出了和人一起挪用公司资金的事,一正一负他不仅赔了几百万,还欠着几十万呢!这还是把路远之那里欠债和挪用忽略掉的前提之下。

路振宁欠着钱,但处处又需要钱,当初大闹一场铮铮铁骨地和路老爷子到了关系,现在再让他回去认错,面子上是绝对过不去的。

第137章

如果只是家里闹得凶,路振宁哪怕下跪、自打巴掌、抱着老爷子的腿痛哭流涕都没关系,毕竟老子儿子。但一旦涉及到外人,尤其还是整个圈子都传遍了,他是万万不肯先低头的。

所以只能受着穷。

但路远之不一样啊!

儿子孝敬老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到哪里都不能说是错的!就要你点钱又怎么了?!

远之,你给我一百万美金,这是最后一次,以后爸爸再也不问你要钱了。路振宁见到路远之的第一句话,气喘匀了立刻说道。

路振宁冷冷淡淡地看了路振宁好一会儿,然后在他嘴角的破口处停留了一瞬。

嘴角破口是件很难受的事情,人要吃饭、要说话哪个都离不了嘴巴张开。这就很痛苦,伤口要养养才好得快,但人哪怕可以一直不说话也不可能一直不吃饭,嘴角的浓水流出来才干上,一张嘴伤口又重新裂开。

伤不大,但是折磨人啊。

把自己面子视为比命还重要的路振宁,是绝对不会让自己这种落魄邋遢窘迫的样子摆到别人眼前的。哪怕是穷死,他也会尽可能地把自己维持在一个体面人的形象。

那么,路振宁却连打理自己的功夫都没有了,是有什么比他命还重要的事情吗?

路远之并不觉得他可怜,也不觉得解气,比起那种报复性的情绪,更多的,是他对过去自己的嘲讽。

看到了吗?这个人就是你当初憧憬过的男人,就是你曾经想要把一切堵上也要把他拉下来的混子。

路远之想过很多次要怎么在报复了路振宁后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越是凄惨,就越显得他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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